【天時稅律十問十答】系列之在深圳養狗需要注意的十個法律問題

一問: 在深圳哪些狗能養,哪些狗禁止飼養?

解答:根據《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以及市主管部門劃定的其他禁止飼養烈性犬的區域內飼養烈性犬。主要有:藏獒、比特鬥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中亞牧羊犬、川東犬、蘇俄牧羊犬、牛頭梗、英國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羅、大丹犬、俄羅斯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頓、斯塔福、阿富汗獵犬、波音達犬、威瑪獵犬、雪達犬、尋血獵犬、巴仙吉犬、英國鬥牛犬、秋田犬、紐芬蘭犬、貝林登梗、凱麗藍梗、中華田園犬(土狗)(編者注*:根據深圳市的實際情況,中華田園犬有很大可能會從將要新頒佈的深圳市禁養烈性犬名錄中剔除,所以目前飼養中華田園犬暫時不會因無法辦證而被查處。)


二問:養狗一定要辦狗證嗎?

解答:是的,深圳市實行養犬登記制度,未經登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飼養犬隻。


三問:沒辦狗證會被處罰嗎?

解答:會被處罰,在深圳市,首次發現的,責令限期辦理登記,每隻處以五百元罰款;逾期未補辦登記的,每隻處以二千元罰款,並可沒收犬隻。


四問:養了禁止飼養的狗會有什麼風險?

解答:首先,在深圳市飼養禁養犬隻會被主管部門被處以5000元的罰款並沒收犬隻;其次,飼養禁養犬隻給他人造成損害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要承擔侵權責任。值得注意的是:飼養的禁養犬隻只要對他人造成損害,無論是否有免責事由(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如受害人有引誘、挑逗、攻擊犬隻等行為),都不會減輕飼養人或者管理人的侵權責任。


五問:我家狗不咬人,遛狗也要牽繩戴嘴套嗎?

解答:根據深圳市相關條例,犬隻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由成年人牽領,為犬隻攜帶號牌、束犬鏈。所以無論犬隻的大小或者性格,狗主人都應當在帶它進行戶外活動時做到合法、文明。


六問:遛狗時不清理糞便、不牽繩、犬吠擾民,怎麼處罰?

解答:在深圳地區遛狗時有不清理糞便、不牽繩等違規行為時,管理單位可以暫扣其犬隻,由主管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五百元罰款。對養犬人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被投訴三次以上的處以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暫扣犬隻。


七問:公共場所見到狗有點害怕,閃躲時自己摔傷,狗主人需要賠償嗎?

解答:大多數情況下狗主人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但是會分具體情況來分析是全部承擔還是部分承擔。但是如果是遭遇禁養犬隻的侵害,那麼狗主人要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八問:逗狗時被狗咬傷,狗主人需要賠償嗎?

解答:首先可以明確的是,狗主人有較大的可能性需要賠償。其次,這個問題要分兩種情況來看,如果咬人犬隻不屬於禁養犬隻,那麼逗狗的行為可能會減輕或者免除狗主人的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咬人犬隻屬於禁養犬隻,那麼逗狗的行為不會減輕狗主人的賠償責任。


九問:我的狗送給別人養或者賣給別人養可以嗎?

解答:可以,你和購犬人或者受贈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登記。


十問:不辦理過戶登記會怎樣?

解答:主管部門會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二百元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百元罰款。



【天時稅律十問十答】系列之在深圳養狗需要注意的十個法律問題


諮詢更多問題,請關注以上公眾號向後臺提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