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13歲殺人案,為何又見低齡犯罪?

近兩天,一起13歲男孩兒殺人案刷屏了。讓人痛心不已,同時也讓人深思。

01

根據郎溪公安警情通報:一個13歲男孩殺死了一個10歲的女孩,居然還懂得拋屍。


又是一起13歲殺人案,為何又見低齡犯罪?

一則消息痛了不僅僅是當事人的心,更是刺痛了多少有孩子的父母的心。

這則消息不由得讓人聯想到去大連的那起殺人案,也是一個13歲男孩殺死了一個10歲的女孩子。那起案比這起有過之而無不及。

大連那起案件的男孩在跟同學的聊天記錄被人掛在了網上,看著讓人膽戰心驚心驚,叫囂著自己未滿14歲,不負刑事責任。

結果正如他所料,警方最後通報:因為他未滿14歲,所以大連公安按照《刑法》的規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對他進行收容教養。

02

對於這樣的結果,除了犯罪者本人和家人之外,還有誰能不痛心。

讓人痛心的不僅是案件本身,更是對這樣的判刑結果表示痛心。

有個網友表示:以後在晚上看見半大男孩子真得繞道走了。想來這個網友大概是女的。

有人提出:火車票都沒有按年齡收費,而是按身高收的費,現在一些十二三歲有孩子可以長到1米7、1米八左右,未成年人的作惡動機和作惡能力怎麼能按年齡來判斷,不能搞一刀切,這樣怎麼對列去的孩子及家裡是公平的嗎?

有人甚至提出了這樣的疑問: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犯了同樣的罪可以被原諒,是不是會有成年人出高價來僱傭未成年人幫著作案?


又是一起13歲殺人案,為何又見低齡犯罪?


03

打開網絡,搜索一下未成年人犯罪,大家可以看到最近幾年低齡犯罪多了起來,看看校園欺凌案,有些事就連成年人都做不出來的事,被一些女孩子做出來的了,不以為恥還引以為榮,成幫結隊的欺侮一個女孩子,手段令人難以像。

不禁要問我們的教育怎麼啦?反思:

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是最大的責任。

多少父母生了孩子不管孩子, 或者粗暴的教育,大連那起案件就是個佐證,父親平時就愛看不良短片,你是成年人你看,要吧約束自己的行為,孩子呢,他能有幾分自律性,還是未成年人,世界觀,價值觀都尚未形成。這對他的影響有多大。

每個父母都想望子成龍,可想過你自己的言行對孩子影響有多大?在社會工作中,任何職業都要培訓合格了才能上崗,為什麼家長這個職業不培訓自然就能上崗?想當媽媽想當爸爸,是需要學習的。

個人認為家庭教育的失敗應負主體責任,未成人行為影射的是家長的作為。

我們老祖宗有話說:“有其父,必有其子”,“養不教,父之過” 這都告訴我們家庭教育中父親的重要責任擔當。然而現實生活中,多少父親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

二是學校教育的缺失負主要責任。

在學校教育中,多少學校教育是真正的把德育教育放在首位,都是口頭喊著,實際上一切以升學率為主。親身感覺,教育部的本意是好的, 一到開學,學生就發了各式各樣科目的的書本一大堆,可謂很全面,有思政,有關人口的,可是真正很多科根本不開課,即使開了課也時常被佔用,用來講語數外。最終結果導向沒有變,怎麼可以從行為上有所改變。


又是一起13歲殺人案,為何又見低齡犯罪?

其實這也迎合了家長的需求,而家長的需求反映的是社會的現實狀況,只有學習好了,才能考好大學,考上好大學找好工作的機率就大得多。好工作意味著好收入,意味著好生活。大概這也是為什麼一些名校學生出生性格扭曲的重要原因了。

誰來關心過他們的內心世界?除了關心他們的學習之外,他們能否感覺得到父母是否關心過得開心不開心?可能父母覺得自己關心了他們開心不開心,但這不能代替孩子的感覺。小孩子的內心世界不比成年人簡單多少。

三是制度的不完善導致違法成本過低。

如果把校園欺凌納入到高考成績裡中進行減分處理,想來家長在教育方面會注意的。如果你家孩子動手打人了,辱罵他人被記入檔案,高考時減去5分或者10分的,想來無論是家長還是學校都會進行教育及提醒的,一些有壞想法的學生也會在無形之約束自己的行為。

另外,目前來看我國的入刑年齡偏高。在美國有35個州沒有起點說,6個州設6-9週歲為刑事責任年齡,還有9個州設10週歲為刑事責任年齡。

時代在前進,孩子成熟的年齡也在提前,大連那起案件13歲男孩就是知法犯法,太可怕了。 我國現行規定的入刑年齡明顯不適合時代發展的需要了。

04

一個小小的草根只能呼籲,以微弱的聲音,希望小流以匯成江河引制定政策的群體的重視,重新審視我們的制度。

我們相信人性的善良,但社會現實告訴我們,人性有多麼善良,人性就要以有多惡。

想起郭德綱在他兒子十八歲的時候,用一封信的形式告誡兒了把生活的真相。

他寫道:“人生一世,極不容易。登天難,求人更難。黃連苦,無錢更苦。江湖險,人心更險。春冰薄,人情更薄。過去有句話:既落江湖內,便是薄命人。……”


又是一起13歲殺人案,為何又見低齡犯罪?


就這樣明明白白地告訴兒子自己對個社會的認識,沒有高大上的粉飾,也沒有正義、善良的濾鏡,有的就是自己內心的感受,從中可以想像得到郭德綱走到今天,一定吃了不少別人沒吃過的苦,遇見了不少的坑。

同時作為一個普通人無法社會現實及現狀的時候,我們能做的就是儘量保護好自己,保護好自己的孩子。有些事情稍加留意還是可以避免的,如不讓孩子一人走夜路。有時也很矛盾,不放手,危險自然少,但是又鍛鍊不到孩子,總不能保護他一生,讓他似長不大的孩子一樣。

唉,普通人的糾結。

只希望我們的各項制度越來越完善,可以保護善良的人做好事,讓壞人無法做壞事。就像德國的信用體系一樣,闖了紅燈,不僅受到交通部門的懲罰,各種保費也要提高,就連單位的人,妻子單位的人都知道你闖了紅燈,連帶的成本很高。只有提高成法成本, 一旦有人違法了,就得合計合計到底值不值得。有些壞事都是有預謀的,只有當制度深入人心時,才能有效地阻止人性惡的一面被釋放出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