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史点谈(5):刀笔吏,不动声色杀人的人

人类最早是以绳记事、用刀刻字的。据考证,中国最早成体系的文字甲骨文,古人用的刻刀和我们今天使用的篆刻刀差不多,分为平口、斜口和双刃刀,只不过材质和今天的不一样,是由玉或青铜制造的。

中国文史点谈(5):刀笔吏,不动声色杀人的人

中国古代刀笔一词经常连用。《后汉书·王充传》记载东汉著名学者王充:“户牖墙壁,各置刀笔著《论衡》,八十五篇,二十余万言。”是说在王充的工作间里,不论是窗户上还是墙壁上,都备有刀笔,他就是用刀笔写成20多万字的哲学名著《论衡》。

中国文史点谈(5):刀笔吏,不动声色杀人的人

刀与笔是两种性能不同的书写工具。最早时文字叫“书契”,“契”是用刀刻的意思。古文字的“契”字,右边是一把刀形,左边的一竖三横表示是用刀在一块小木条上刻下的三个记号。它形象地反映了上古时代结绳记事之外的另一种主要记事方法——契刻记事。楷书的“契”字增加“木”旁”,则表示这种契刻记事是以木条为材料的。后来“木”误写成“大”,就成了今天的“契”字。契的本义为刻,引申为符契,又引申为契约、文卷。

后来有了笔,写字的材料广泛使用竹简木版,于是笔专门用来记事,而刀用来删削。凡有写错了字或有脱漏的地方,就用刀削去重写,这叫做“削牍”、“削简”。《史记·孔子世家》记载:“至于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意思是说,孔子对于《春秋》这部书,该记载的就记载,该削去的就削去,孔子的门徒子夏等人没有参与一词一句。经孔子删定的《春秋》成为封建社会的万世经典,而“笔削”一词由此而来。后来,凡是请人修改文章也叫“笔削”。晚唐诗人陆龟蒙有“向非笔削功,未必无瑕疵”的诗句,意思是说,如果没有一番修改的功夫,那语句就未必没有毛病。另外写诗文给别人过目,请别人指正也叫“削正”、“斧正”。

中国文史点谈(5):刀笔吏,不动声色杀人的人

我国从春秋到秦汉的漫长历史时期内,书写材料一直是以竹木为主,那时的所谓书籍就是简册。臣子写给皇帝的奏状,狱吏办理案子的公文,都离不开刀笔,因此,“刀笔”常可指代文字,以至公文奏状也称为“刀笔”,而办理公文的官吏叫做刀笔吏。

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刀笔吏是萧何。此人原在沛县当过刀笔吏,后来跟随刘邦起义做了汉朝的丞相。刘邦攻克咸阳后,他不收金不收银,而是接收了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对日后制定政策和取得楚汉战争胜利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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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青史留名的刀笔吏叫郅都。《史记·酷吏列传》记载,汉景帝的儿子刘荣被封为临江王,在封地外私自扩地盘、造宫殿,触犯了汉朝法律,由郅都问罪。临江王心里害怕,“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都禁吏不予”。意思是说,临江王想在郅都办公的中尉府借取刀笔写信给皇上谢罪,可郅都命令手下办案的人不给,临江王只好畏罪自杀。

刀笔吏不露声色杀人的著名故事是“夺镯揭被”。晚清时,安徽寿县有一恶棍,无恶不作。有一天,他闯进一个平民家里,见一病妇卧床不起,便无所顾忌,翻箱倒柜,连病妇的被头也揭开,将病妇手腕上戴的玉镯捋了下来。

村人将恶棍逮住,扭送衙门。知县把恶棍当堂收押,并要病妇的丈夫补写状纸。病妇的丈夫找来几个塾师,写了一张状纸,其罪是“揭被夺镯”。又找有名的诉师刘之智帮忙,刘之智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提笔将“揭被夺镯”改为“夺镯揭被”。知县认为“夺镯揭被”是双重罪行:夺镯,是抢劫财物;揭被,是想强奸病妇。情节恶劣,故而判以死刑。

清朝曾国藩在和太平天国打仗时输多赢少,特别是在鄱阳湖口一役中,连自己的老命也险些送掉。在上疏时检讨中有一句是"臣屡战屡败,请求处罚。" 有个幕僚建议他把屡战屡败改为屡败屡战。皇上看后觉得他尽管老是打败仗,但仍然坚持不懈,反而觉得忠心,表扬了曾国藩。

中国文史点谈(5):刀笔吏,不动声色杀人的人

进入现代社会,刀笔吏被参谋、秘书等职务代替,也有不露声色救人一命的故事。1949年昆明解放前夕,90多位爱国人士被特务逮捕入狱。省主席卢汉发电为他们说情。蒋电:情有可原,罪不可逭(音同追)。言外之意要全部杀掉这些爱国人士。卢汉请教高参李根源先生,李把电文八个字改了顺序:罪不可逭,情由可原。字不变,意思与原文却完全不同。后来老蒋追问卢汉为什么不杀?卢汉拿出电文。老蒋也想不起来自己是如何说的,只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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