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 榜眼 探花

状元 榜眼 探花


县试:清代由各县县官主持的考试,试期多在二月。要取得出身的童生,向本县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三代履历,并取得本县廪生保结,方得参加考试。县试均考五场,各场分别试八股文、试贴诗、经论、律赋等。事实上第一场录取后,即有参加上一级府试的资格。

府试:清代由各府主持的考试。经县试录取的童生,始得参加管辖县的府或直隶州、厅试。试期多在四月,报名、履历、保结、场期等,与县试略同。通过县试、府试的,便可称为童生。

院试:亦称道试。习常所称之考秀才即指院试。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考试。凡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均可参加院试。因学政称提督学院,故名院试;又因旧制称提学道,故亦称道试。报名手续等与县试、府试略同。学政于驻在地考试就近的府、县:其余各府,则依次分期案临考试。院试,正场一场,复试一场。揭晓名为“出案”;院试得到第一名者,称为“案首(案首:清制,各省学政于考试后揭晓名次,称为出案。凡县试、府试、院试之第一名,因此相沿称为案首。学政于取定新生后,将名单发交各府、州、县时,俗亦有红案之称)”。院试合格者即为生员,可至县、州、府学读书,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核。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也称黉门秀士,算是有了身份和功名。

乡试:乡试,为正式科考的第一关。明、清两朝,每三年一次,在各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考试,称乡试。由于乡试考期定在秋季,故又称秋试或秋闱。每逢子、卯、午、酉年开考,为正科,俗称“大比之年”。遇皇帝即位或皇室庆典加科,为恩科,此制始于宋代。如正科与恩科合并举行,称为恩正并科,按两科名额分别录取。考期在开考年的八月初九日举行,分三场。乡试由朝廷派正、副主考官临案主持考试。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后,均可应考。考中者,称为举人,別称孝廉;乡试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亚元;文举人称作文魁,武举人称作武魁。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除了进京赴考进士者外,其余均被安排到全国各地去任一定的官职。

会试:明、清两朝,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的考试,称会试。会试因在春天举行,由翰林或大学士主考,故又称为春闱;又因会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在贡院举行,故又别称为省试、礼闱或礼部试。各省的举人,皆可应考。一般在秋试(即乡试)的第二年,即每逢丑、辰、未、戌年春天开考,为正科;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亦举行会试,称会试恩科。考期起初在二月,乾隆时改在三月,一般定于三月初九、十二和十五日开考;分三场,每场三天。会试由皇帝出题后委派正副总裁主持督考。会试合格者,统称为贡士;会试第一名者,称为会元或省元。会试得到贡士资格者,方可参加殿试。

殿试:也称廷试。是指科举制度中,皇帝对会试录取的贡士,在殿廷上亲发策问的考试。其制始于武则天。殿试,名义上是由皇帝主持的考试,由皇帝命题、亲试、亲阅、亲定,实际上只是虚设御位供行礼施仪用,皇帝并不到场,而由大臣宣读考题,当日交卷,由八位读卷官轮流批阅并拟出前十名,进呈皇帝亲自决定一至十名的名次。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殿试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土,不会有落榜的情况。殿试后,将进士分为五甲之制,始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分为三甲发榜及一甲只限三人之制,始于元顺帝(1333-1368);明、清因之。明、清殿试时间,在会试后一个月。起初在三月,乾隆时改在四月。中试者:ー甲三名,赐进土及第;第一名通称状元,第二、三名通称为榜眼及探花。二甲均赐进士出身,第一名者通称传胪。三甲均赐同进士出身。新取进土的名单,通常用黄绫榜公布于长安街,称为金榜题名。能中进士,便是昔时莘莘学子追逐功名之尽头。殿试后还要朝考,以分配官职。状元例授喻翰林院编撰,榜眼、探花则授予编修。其他新取进士,则根据朝考、殿试、会试的总成绩,分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即选优于文学书法者),入翰林院庶常馆学习;三年后再经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职:其余或优先委用知县,或分拨各部任主事等职。各部主事,是各部司官中最低之一级,然后递升员外郎、郎中以至知县等职。


此文版权为朱炳国、岳祖瑞所有,未经作者同意,切勿转载!文章配图,如涉及版权,请联系管理员,及时删除。扬州家谱网今日头条号(主编:微尘,编辑:李格格,审核:欧阳晓曦) 原创美文征集:欢迎投稿[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