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東:遺產繼承起糾紛,法官調解促和諧

一家四口在一場大火中喪生,男女雙方父母因遺產分配發生分歧。近日,衡東縣人民法院楊橋法庭通過析法明理,雙方最終重情尊法調解處理。

顏某與謝某系夫妻,夫妻二人在街上共同經營一家五金店。2019年4月22日晚,五金店內發生火災,顏某夫妻二人及兩個小孩因來不及逃離,在火災中不幸遇難,5月20日四人因死亡被註銷戶口。顏某夫妻與子女一家四口去世後,其夫妻遺產的法定繼承人為雙方父母。事故發生後,在鎮、村兩級幹部代表的組織下,雙方於同年6月27日達成了財產分配協議,對分配財產的內容及分配比例均作了明確約定。但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雙方並沒有完全按照約定執行。同時,死者謝某有銀行存款15萬餘元因雙方意見不一致,導致銀行拒絕向任何一方支付。雙方遂尋求訴訟途徑解決。

承辦法官瞭解案情後,便在開庭前與雙方進行了溝通,瞭解到雙方並非對原來達成的財產分配協議本身有異議,只是在履行過程中因痛失親人情緒比較激動,話不投機就會發生爭吵,特別是女方父母系外地人,根本不想來這傷心之地,因此雙方一直沒有心平氣和坐下來處理此事。為避免矛盾升級,在開庭之前,承辦法官與兩名陪審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承辦人認為,雙方的子女及其小孩在火災中遇難,其帶來的痛苦是巨大的,教訓也是慘重的。作為死者的父母,雙方都應換位思考,相互理解,共同冷靜面對才行,既然雙方之前對財產分配有協議,就應該按協議履行儘早了結此事,切不要因此事再在彼此的傷口上撒鹽,再讓喪失親人的痛苦續延。

在合議庭成員的共同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對各自已經領取的保險理賠款當庭進行了確認,根據實際情況對財產分配協議中的內容進行部分了變更,雙方最後表示僅就尚未分割的15萬餘元的銀行存款進行分配,除此之外再無其他任何糾紛。

2020年4月20日,原告劉某電話致謝承辦法官,告知銀行已經根據法院的調解書內容將存款匯入了他的賬戶。至此,該起遺產糾紛案得以圓滿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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