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衡東:疫情當前,衡東法院成功調解三起農民工討薪案

湖南法院網訊 疫情當前,司法為民不打折。近日,衡東縣人民法院楊橋法庭成功調解三起農民工討薪案,被告向某當場支付三原告部分工資及墊付的訴訟費,並承諾在7月前全部支付到位。

因承包某火力發電站及鐵路工程建設,被告向某於2017年招攬張某等三原告到該工地從事勞務工作。當時約定工資140元每天,完工後全部結清工資。2017年9月29日完工,經結算,被告向某應支付三原告工資共計41718元。由於項目發包方尚未支付被告工程款,被告向某隻向三原告出具欠條一張,承諾等項目部工程款一到便立即支付其三人全部工資,同時承諾車費750元一起付清。三原告在收到被告向某支付共計12000元后便再無法與其取得聯繫,而三原告又系外地人,無奈之下遂將被告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向某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資。

考慮三原告系外地農民工,其無法獲得被告的身份信息等資料,疫情法前且參加訴訟也極不方便,於是承辦法官建議其申請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師的幫助下,訴訟程序順利推進。同時承辦法官也與被告向某取得了聯繫,向某對拖欠工資及具體金額沒有異議,只是目前疫情影響導致自己的承包的工地無法按時開工,造成資金週轉困難,請求對方多給予點時間。

鑑於當前疫情造成的實際困難,三原告的代理人對被告向某目前困難表示理解,但要求其必須當庭把原告墊付的訴訟費及車費等費用交清,6月底必須把工資全部付清。在承法法官的主持調解下,被告向某當庭除支付訴訟費與車費外還支付了部分工資,並承諾餘款分2020年5月30日與7月30日兩次全部付清,原告表示同意,到此該三起農民工討薪案件得到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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