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娄烦县“四坚持四确保”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本网太原讯(赵建民 通讯员:苏君) 近年来,娄烦县扎实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坚持把明确缴费标准、规范收缴程序、严格使用管理作为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的一项具体举措来抓,不断严格工作程序、细化方法措施,采取“四坚持四确保”措施,制定出台了《娄烦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全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坚持教育引导到位,确保党费收缴及时化。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落实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相结合,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促使每一名党员增强《党章》意识,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强化了按时限、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坚持收缴程序到位,确保党费收缴规范化。健全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台账、每月报告等制度。同时,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统一下发党费收缴、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以及党员党费证,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签名、党费证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明细表、收据,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三是坚持规范使用到位,确保党费使用科学化。在使用和管理党费上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把握好党费的审批程序及权限,确保党费开支按照规定执行。对县管党费中支出的经费,严格做到“三个必须”:使用前必须经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先审核、后使用;使用过程中必须明确专人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后必须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党费合理有效使用。

四是坚持严格管理到位,确保党费管理实效化。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对工作不重视、缴纳不规范、上缴不按时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纠正,督查结果事后通报、公示,同时,还要及时反馈给基层党组织书记,确保党费管理取得实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