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法院:微信調解平糾紛

近日,綏陽縣法院第四法庭利用“微法庭”的便捷優勢,遠程調解了一起離婚案件。

綏陽法院:微信調解平糾紛

第四法庭於今年年初受理了吳某某訴胡某某的離婚案件,該案原定於2月18日開庭,工作人員依法向被告胡某某送達了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案件被延期開庭,工作人員採取微信送達的方式依法向雙方當事人再次送達了開庭傳票。

庭審當天,原告按期到庭,被告因在外務工無法到庭參加庭審。為確保庭審順利進行,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案件承辦法官安排書記員組建當事人微信群,積極與當事人溝通“微法庭”事宜。庭審時,法官向雙方當事人宣讀了各自的權利義務,書記員依法進行視頻記錄。

經調解,雙方自願解除夫妻關係,原告吳某某自願承擔婚生子胡某的撫養義務,被告胡某某自願每月給付撫養費,雙方一致認可無婚前財產、共同財產、共同債權債務的處理。

疫情防控期間,綏陽法院通過微信遠程調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訴訟權益,同時也減輕了當事人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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