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檢•轉播】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況

全國檢察機關辦理

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況

(截至4月8日)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嚴格依法追訴、懲治擾亂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等犯罪行為,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確保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截至2020年4月8日,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158件3918人,審查批准逮捕2749件331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1件409人;受理審查起訴2461件3084人,審查提起公訴1883件2305人,依法不起訴58件77人。

其中,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傳染病防治罪13件15人,提起公訴23件25人;

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務罪418件517人,提起公訴448件556人;

依法批准逮捕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154件189人,提起公訴116件138人;

依法批准逮捕製假售假類犯罪(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218件424人,提起公訴91件162人;

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經營罪(哄抬物價)18件35人,提起公訴15件21人;

依法批准逮捕詐騙罪1613件1703人,提起公訴890件935人;

依法批准逮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8件8人,提起公訴9件9人;

依法批准逮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含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野生動物資源類非法經營罪)187件256人,提起公訴191件330人;

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159件217人,提起公訴120件158人。

(文字:徐日丹 史兆琨 編輯:史紅美)

【禄检•转播】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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