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景檢•轉播】景東發佈疫情防控工作3號通告

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景政通﹝2020﹞3號

為有效切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途徑,切實科學有效保障全縣各族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雲南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決定,結合我縣疫情防控形勢,現就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以村委會(社區)為網格,入網、入格、入戶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全面做好轄區內人員全面排查、摸底登記和及時報告工作,重點追蹤來自疫區特別是武漢市區人員,進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組織好人員醫學觀察和體溫監測,確保不漏一村一戶一人,切實排查及時切斷傳染源。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含民營醫院和門診部診所)加強與社區配合,做到無縫銜接。充分發動村委會(社區)網格員、家庭簽約醫生、預防保健醫生,對密切接觸者進行規範管理,落實居家醫學觀察措施,做好病人的隔離控制和轉送定點醫院等準備工作。

二、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縣內各類企業及建設工程項目在2月9日24時前不得復工。各用人單位應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三、縣內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等學校和培訓機構在2月17日前不得開學、開班,不得組織學生返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線下集中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具體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經科學評估後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佈。

四、對1月14日以後有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旅居史及密切接觸史的所有人員進行登記、排查、監測。對體溫異常及密切接觸者進行留驗和醫學觀察。對確診和疑似病例及時收入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五、各醫療衛生機構、公安、車站等單位一線工作人員,交通工具、商場、餐飲等密閉場所、密切接觸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戴口罩上崗,並遵守其他防護制度。

六、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崗期間應當佩戴口罩,各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控制措施的第一責任人。廣大群眾在進入公共場所時必須佩戴口罩,各公共場所經營者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的佩戴口罩提示,對未佩戴口罩者應當予以勸阻。

七、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部門行業工作職責,聯防聯控、嚴防死守,落實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與疫情防控,確保群眾健康安全、社會穩定。來自疫情發生地區和密切接觸高危人群的人員,應主動向當地村委會(社區)報告,服從本地政府、村委會(社區)的指揮和安排,進行居家隔離觀察,對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員,將由相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

八、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力度,對社區人群聚集的場所採取嚴格的清潔、消毒和通風。對居民小區、垃圾中轉站、建築工地等重點場所進行衛生清理,消除鼠、蟑、蚊、蠅等病媒生物孳生環境。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提供專業指導,必要時進行適度的消毒處理。嚴格執行醫療廢棄物無害化處理,集中妥善處置廢棄口罩及有害垃圾。在全縣範圍大力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著力營造健康良好的生活環境。

九、積極倡導廣大市民主動學習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控等科普知識,自覺增強疫情防控意識,不斷提高自我防護能力。講究個人衛生,注重健康飲食,改變不良生活習慣,做好疾病預防。加強防病知識宣傳,增強公眾自我防護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倡導少外出、不聚會、勤洗手、常通風、戴口罩。各職能部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科學指導公眾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

十、各鄉(鎮)、各行業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加強分類指導,督促轄區內企業、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和學校、培訓機構強化主體責任,重點加強職工和師生健康監測,完善相應設施設備,提供衛生用品,設置隔離觀察場所,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重點場所清潔消毒,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企業復工、學校開學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實施檢疫查驗,維護好企業職工和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有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普洱景東網和微信公眾號。

特此通告。

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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