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注册制: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千呼万唤始出来。”科创板的提出承载了中国资本市场有史以来最大缺失和最为期待的一项制度改革—注册制。注册制被市场呼唤了多年,也被政策制定者提出多次,但始终没有在A股落地实践。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提出给了2018年资本寒冬下的市场参与者一丝温暖,真正落地注册制的市场实践还是需要勇气和智慧的。目前的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等都不是真正意义的注册制。科创板是一个改革的试验田,是对国内市场的增量改革,也是对国际资本的开放改革,流动性是足够的,上市主体是由市场主体完成的,很有可能承载我们希望的未来就是科创板加注册制。
科创板+注册制: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各方“置顶”科创板


中央工作会议:推动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

继11月5日提出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后,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提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交易制度,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推动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


证监会:科创板重大改革的核心是设置符合企业特点的上市发行条件

2018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2018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目前,证监会正在全力推进这项重大改革,抓紧制定修订相关制度规则。重点是设置符合科技创新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条件,切实增强对科技创新的包容性。


上交所2019“八大任务”,科创板领衔

上交所在2018年12月25日,在这个总结过去,部署未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会议上,上交所提出2019年八大工作任务,其中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重中之重。会议强调全力推动科创板改革和注册制试点尽快落地。按照“高标准,快推进,稳起步,强功能,控风险,渐完善“的工作思路,加快制定业务规则和配套制度,努力建设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科创板市场,推动注册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本。

科创板+注册制: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科创板“压力”下的创业板与新三板

中国的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事业有很多优秀是实践经验。在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改革实践上我们看见了一些过往历史总结经验的再实践应用。


科创板就是资本市场的“新深圳”

从点到面,先发带动后进。深圳是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下的魅力城市,一方面承受了改革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享受了改革的成功。而今天的科创板就是资本市场的“新深圳”。类似当年改革开放一定要在毛荒之地“画一个圈”,而不是在沿海已有城市中选择一个进行改革,科创板也是新的资本市场增量改革,是要在一张白纸上“画出”注册制。正如上交所提出的“推动注册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本”。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提出给现有的存量资本市场一定的探索希望,也带来了新的发展压力。其中新三板和创业板最为突出,从最近的动作来看,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时代紧迫感。


深交所:深化改革创业板

2019年深交所理事长吴利军在新年致辞中提出,将坚持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创业板改革,进一步优化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各项基础性制度,扩大创业板市场包容性和覆盖面,更好服务地方债发行工作,推进ETF期权业务平稳启动;坚持市场化原则,完善交易制度机制,强化上市公司治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北京:发展好新三板,与深圳创业板和上海科创板差异化定位

据《北京日报》27日消息,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强调要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发展好新三板,与深圳创业板和上海科创板差异化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提升流动性和融资能力。推动四板与三板衔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科创板+注册制: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科创板的“1+2+3”战略

我们《科创板周刊》科创板研究院在充分研究学习国内外资本市场,尤其是美国和香港注册制的实践经验后,提出科创板改革的“1+2+3”战略建议。


“1”代表“一个基础”:完善的法律制度,尤其是金融和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

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会让市场各个参与方有法可依,这样才会有企业信披充分,券商服务明确,监管依法惩治,媒体全面覆盖等新的资本市场生态。


“2”代表“两个保障”: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严厉的惩治力度。

充分的信息披露给投资者全面完善的市场和企业信息,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长期稳定。严厉的惩治力度让犯法者知晓违法的代价,资本市场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市场,违法会带来大范围的社会舆论和不稳定因素,因此要加大惩罚力度,保障有罪必罚,有罚必严。


“3”代表“三个条件”:企业科技性,市场流动性,资本财富性。

企业科技性:科创板定位服务于高科技企业,那上市的企业必然是符合国家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比如人工智能,5G,云计算,生物医药等领域;

市场流动性:资本市场核心是融资和交易,没有流动性就没有起到给企业融资的功能,更起不到让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基础,因此科创板大概率会在保证投资者保护的基础上实践做市商制度和“T+0”交易;

资本的财富性: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很大一部分来源于“财富效应”,无论是创始团队对科技创新的探索实践,还是天使投资者对“独角兽”的投资,更比如中介服务机构券商等的对象选择,很大一部分因素都来自于人类对财务追求的内在本质。一定的财富效应可以激活科创创新市场的各个参与主体。

科创板+注册制: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留住科创企业,改革“迫在眉睫”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尤其是近二十年,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在中国从无到有,迅猛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诞生了华为,阿里,腾讯,百度,京东等全球瞩目的高科技新商业企业。前有百度赴美上市,又有阿里从香港转到纳斯达克,中国崛起四十多年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上市之后市值飞涨,但不幸的事,因为某些资本制度等因素中国投资者却却享受不到这些高科技本国企业的发展成果和上市带来的财富效应。


在错失阿里巴巴后,港交所进行了上市制度改革,允许“同股不同权”等新科技企业发展要求,紧接着国内移动互联网时代发展企业的“独角兽”代表小米和美团等相继赴港上市,又让国内大部分投资者错失了一个时代发展的科创成果。


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的一波科技浪潮下,我们不应该在因为制度缺失等因素而错失新的科创企业,我们的资本市场也不应该再一次“流产”了在我们自己的土壤上一步步培育发展起来的科技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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