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秦国兴起的法,和使秦朝走向覆亡的法,是同一个法家吗?

在战国时期热闹非凡的"百家"纷争中,最后是法家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商鞅变法的巨大成功使秦国从一个不被看好的西方"蛮戎",一跃成为令东方六国谈之色变的"虎狼之秦";秦始皇在韩非子、李斯等法家代表的匡助下一举歼灭六国,结束了中原地区持续数百年的分裂和战争状态,却也使自己"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的梦想,在他身后的二世就被历史无情地辗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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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灭六国顺序图

这使人们很容易想到,商鞅变法时为秦国颁布的"法",与导致秦朝二世而亡的秦始皇所奉行的"法"是一回事吗?

"法家"与儒、道、墨家的分野

提到先秦时期的"法",人们自然而言会联想到"百家"之中享有赫赫威名的"法家",进而联想到法家的代表人物们,早些的比如齐相管仲,接着有楚国的吴起、魏国的李悝,以及在历史的上影响最大的商鞅、慎到、申不害,和战国末期的韩非、李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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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秦帝国》中的商鞅形象

法家与儒家、墨、道等诸家最大的不同是,儒、墨、道等关心的范围都是"普天之下",致力于解释这个包括人在内的整个世界应当如何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也是全面性的主张,因此,反而因为其全面性的观照,而难以解决特定的人在特定情境中的具体困难。而法家则专注于解决,在这个纷乱的大环境中,身系一国命运的君王应当如何扮演自己的角色的问题。

此外,法家与儒家、墨、道等诸家还有一个不同,就是其他各家都是在各自的理论诞生之后,再边向外界宣传自己的道理,边对之前的主张进行局部的微调;法家却恰恰相反,他们是在不断的实践当中逐渐总结出了一套被后世称之为"法家"的理论

其实,在"百家"的大框架当中 ,很多内容都是后世为了方便研究,把原先不那么现成和系统的内容逐一安排在各"家"名下,又被更后来的人们当成"本来如此"的东西,在脑海中固定下来。以法家为例,前文提到的从管仲一路到李斯的那个"法家"谱系,其实形成的很晚,而且被认为是法家源头的管仲、吴起、李悝乃至商鞅,无一不是对当时所在的国家政局有深入影响的实干者,而并非坐而论道的理论家。直到韩非子"横空出世",才对已经相当成熟的法家思想做了理论上的总结。从这个意义上说,

韩非子既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也可以称作是法家(理论)的创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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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

法家前后期主张的分野

知道法家"谱系"中的那些人是由后人为了研究方便而排列起来的,我们便可以回到本文开始提到的拿个问题。使秦国强大起来的商鞅变法所推行的"法",与使秦朝二世而亡的"法"是一样的吗?

1. 以商鞅为代表的"重法派"

这还是得从商鞅变法说起。我们知道,商鞅变法的理念承袭自李悝变法,但是将李悝的理念执行得更为彻底。他不但从根本上推翻了世卿世禄,把世卿原来享有的"特殊待遇"变为"及身而终",解除了原来少数世卿对于国家政治权力的垄断,为国君直接发动和管理庶人提供了条件;而且通过对爵制的改革,为庶人打开了一条上升的通道,使衷心为国君服务的普通人也能够通过"军功"来获得爵位、减少徭役负担,通过爵位的提升而跻身于受人尊敬的行列。

为了树立法的威信,商鞅通过城门立木取信于民,彰显了执政者"信赏"的决心;也通过对犯了法的太子的师和傅的惩罚,给民众留下了"有罪必罚"的强烈印象。从此,秦国像拉满的弓射出的箭一样所向披靡,成为六国乱局的整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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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立木

商鞅变法的巨大成功,与商鞅个人被车裂的惨烈结局形成鲜明对比。同时,还有一种质疑的声音在拷问,如果法的地位高于王,为何不直接处理犯法的太子,而是由太子的师与傅替太子受罚?

商鞅没有,恐怕也没能回答这个问题。但有一点是笃定的——法是商鞅制定并颁布的,法的权威却是支持他的秦孝公,也就是国君所赋予的,也就是说,王高于法。但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顾炎武指出,历代秦王大都守法,法高于王的主观意志,也是秦国能够迅速达到富国强兵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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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

顾炎武的看法,与人们印象中对秦王一贯的绝对权威、独裁专制印象似乎有所不符。但其实,这也正显示了法家前后期思想的不同侧重,以及后期法家思想对历史的深刻影响。以商鞅为代表的前期法家,结合前人"变法"的实践经验和各自国家当时面临的实际需求,树立了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绝对权威,并且有国君本人来保障这种权威。一般认为,前期法家属于重"法"派。

2. "术"与"势"对法家初衷的背离

到了商鞅之后的慎到和申不害那里,法家思想的侧重点发生一些变化。重法的商鞅被车裂的惨剧使法家不得不思考,既然法不可避免要低于王权,那么如何才能使发生在商鞅和秦惠文王之间的惨剧不再重现呢?说的直白一点,也就是在"法制国家"的前提下,如何安顿国君与法的关系,还不影响法的权威呢?

出身赵国的慎到,与出身郑国的申不害,分别以重"势"和重"术"闻名。

以慎到为代表的重势派认为,为了使法的统治效果最大化,使人们对法的权威有一套稳定且可靠的信赖,君主应当着重为自己"造势",以"势"将自己和普通人区别开来,以此为法的权威背书。君主越强势,法的权威就越能得到保障。为了使法的效用得到最有效和最大程度的发挥,君主不应当以个人意志去干扰法的统治,因为君主只要有作为,就有可能会犯错;不但可能犯错误,更严重的是影响自己高高在上的"势",同时也就破坏了法的权威。从某种意义上说,君主成了法的象征,成了不干预"人间"事务、高高在上地俯视人们的"神"。

令秦国兴起的法,和使秦朝走向覆亡的法,是同一个法家吗?

以申不害为代表的重术派则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他们认为,为了保证国君作为法的来源的权威性,就不能让人们很容易就把法琢磨透了,因此国君要重用"术"来使人们感到赏罚难测。一旦人们发现国君的赏罚没有固定模式,就不会轻易挑战法的权威。同时,君主也获得了近乎绝对的自由。

到此为止,"重术派"的主张与商鞅变法时的初衷已经完全背离了。前者强调通过君主的神秘莫测来维护法的权威,实际上是君主在法外获得绝对的自由;后者则主张以法来替代旧的封建制度,去安排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以自己的老师——荀子的"性恶论"为前提,在总结前人思想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刑名之术"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理论。尽管他强调君主应当以法为重,将法、术、势进行有机结合,但从我国历史的发展脉络来看,自韩非以后,重术派的主张明显获得了历代君主的实际青睐。

令秦国兴起的法,和使秦朝走向覆亡的法,是同一个法家吗?

秦始皇借助几辈的积累和自己的雄才大略,在法家理论的指导下统一了六国;却也因为对"术"的迷信,将自己亲手缔造的帝国早早地推向末路。无论汉武帝"独尊儒术"的口号多么响亮,我国君主专制历史上"外儒内法"的实际统治传统也是从汉武帝开始的,这个"内法",其实就是后期法家强调的"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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