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

当前,我县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护全县森林及草地资源的安全,促进林牧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及《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区域:全县境内所有森林草原区(含山林,成片林地、草地)。

二、禁火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三、在禁火期内,进入林区和草原地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在林内林缘及草原地带吸烟、丢烟头,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以及烧火驱兽、野炊、取暖、烘烤林副产品和夜间点火把照明等一切非生产性用火。

(二)禁止在林旁山边及草原地带烧草、烧荒、烧灰积肥、烧田边、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个别因特殊原因需要用火的,须经县林草主管部门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并做足防火措施。

(三)林区及草原地带内的居民、单位、学校要切实做好对子女、职工、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禁止小孩、学生和聋、哑、疯、呆、傻人员玩火、弄火,严格监护责任,强化火源管理。

(四)因工程需要,在林区及草原地带架设输电线路、勘查、施工等活动的,须经县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扑火准备。

(五)各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要及时增加护林力量,对入山要道、重点部位、山火高发区增派专人看守,严格巡护制度。对无证进入林区的,各护林组织和护林人员要依法询问,并严防其违章用火。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组织和有关扑火责任单位,要不断完善扑火预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人力、物质等的储备。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及时组织扑救,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禁止老人、小孩、学生、智障人员以及孕妇参与扑火。

(七)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对森林火险实行动态监控、努力提高反应能力,及时扑灭森林火灾、林区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或直接拨打“12119”“0834一8332900”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四、凡违反本禁火令者,由林草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部门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对造成损失较大,后果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昭觉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整编:朱木萨阿比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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