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建設高素質的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雙週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涉外法治工作不斷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日益壯大、服務領域逐步拓寬,為促進我國對外開放、維護海外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存在總量偏小、質量不高、經驗不足等問題,不能適應高水平對外開放格局和日益多元化的涉外法律服務需求。4月17日,全國政協召開雙週協商座談會,專門就此進行協商議政。現將有關發言摘登如下——

全國政協副主席汪永清作主題發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走向世界,以負責任大國參與國際事務,必須善於運用法治。這要求我們進一步做好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一、充分認識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性,明確工作方向和目標任務。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做全球治理變革進程的參與者、推動者、引領者。只有熟悉規則、遵守規則,進而融入規則、運用規則,才可能高質量地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一支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家國情懷、專業素養過硬、能破實踐難題的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是我國參與國際治理體系的重要資源,是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公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力量。需要把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放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兩個大局的歷史進程中,進一步提高其重要性認識,突破行業發展視角,重新定位涉外法律服務在國家戰略實施、對外交往、經貿往來中的地位和作用,將其作為實現民族復興的必答題,加強統籌規劃、持續紮實推進。建議將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十四五”規劃,明確有關工作目標任務和政策要求,同時研究制定專項規劃,統籌推進有關工作。

二、創新體制機制,加強統籌規劃。我國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缺乏統籌規劃、整體設計。要充分發揮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優勢,創新體制機制,體現規律特點,頂層設計、高位推動、協同實施。可以考慮建立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機制,深入研究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律特點,統一規劃涉外法律服務人才的培養、使用、管理,加大統籌整合力度,加強實踐能力訓練,明確目標管理方法,為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提供組織保障。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培養、使用、管理的具體制度機制,也不能簡單套用對國內法律人才的辦法,需要結合實際探索創新。

三、堅持遠近結合,紮實推進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需要善作善成、久久為功。當前,需要打通有關機構現有人才交流、共享渠道,建立一支政治過硬、業務專精、外語嫻熟、經驗豐富的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國家隊”。改革政府部門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選拔、聘用、激勵機制,在政府有關部門彙集一批高素質涉外法律服務人才。有針對性地完善法律服務行業政策,規範涉外法律服務市場,推動涉外律師隊伍發展。按照國際組織僱員選拔標準培養一批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建立國際組織後備人才數據庫、國際組織崗位需求信息庫,做好供需對接。長遠看,關鍵還是要建立實踐導向的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培養機制,加快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法學學科體系,提升國際法學學科地位,完善跨學科人才培養模式。特別要注重實踐訓練,加強有關機構與學校聯合培養、定向培養、委託培養,鼓勵在學中幹、在幹中學。


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務副院長沈德詠作網絡議政討論和相關調研情況綜述:

將建設高素質的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部署予以全面推進


此次雙週協商座談會是在特殊時期組織召開,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及時調整工作方案,採用徵集書面材料、召開視頻會議、個別聽取意見建議、提前開通網絡議政群等方式,為委員建言資政做好服務。線下,共收集到7大類68份20餘萬字的材料;線上,34個界別122名委員提出476條共8萬餘字的意見建議,各有關部門也為我們籌備開好這次會議提供了有力支持。

黨的十八大以來,涉外法治工作快速發展,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在維護我國公民和企業海外權益、促進對外開放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呈現隊伍“小”、人才“少”、分佈“散”、市場“亂”的特點。

調研中,委員們反映,這些問題背後深層次的原因主要是:對於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對我國參與國際治理體系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缺乏國家層面的統籌體制,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的培養、管理、使用等各個環節存在體制機制障礙。

委員們認為,應當從國家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性,明確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是我國參與國際治理體系的重要戰略資源,將其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部署予以全面推進。建議黨中央針對加強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出臺專門文件,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明確建立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司法部)牽頭,中組部、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貿促會等部門參與的涉外法治人才建設領導小組,統籌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建立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的資源統籌、部門協作、信息共享的工作機制。

三、深化涉外法治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建立涉外法律工作職業共同體,探索打通涉外法律服務行業與政府機構、高校之間的職業壁壘。

四、根據實際需要,從涉外律師、政府涉外法治幹部、國際組織人才、專家學者等方面,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工作體系化建設水平。


全國政協委員、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香港)院長王貴國(視頻連線):

加大力度深入研究現有的國際秩序

我從當代國際法律秩序的建立、主要特點和我國應採取的應對措施三個方面作發言。

一、當今國際法律秩序系建基於歐洲30年戰爭後達成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1648年)的制度之上。威斯特伐利亞制度首次承認由不同國家組成的國際社會的存在。國際社會應遵循三個原則:一是主權原則(包括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二是條約必須信守,三是和平解決爭端。

儘管1648年後大小戰爭仍不斷髮生(包括兩次世界大戰在內),但威斯特伐利亞制度的原則仍得以延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形成的國際秩序為有史以來機構設置最全面、參與者最廣泛和國際、國內法律相互滲透最深入者。需要指出的是,國際秩序的建立、發展均由於重大國際事件的發生,如戰爭、傳染病大流行等。

二、當代國際秩序的特點是由國家主導的多邊國際組織和眾多區域性組織、多邊條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雙邊投資協定等形成一個相當完善的國際法律秩序。這些國際組織通過互派觀察員參與對方的活動,在規範方面相互援引、實踐上相互借鑑,從而形成一個龐大的國際規則網絡。這個國際規則網絡的特點是國際規則進入內國法,直接對主權國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權構成影響。其另一特點是商業和非商業實體、個人和非政府組織等參與國際事務,成為國際法上的權利載體。

三、建議加大力度深入研究現有的國際秩序,特別是其具體運作方式、所遵循的原則以及規則的解釋等;以“一帶一路”倡議為依託,漸次形成合作的國際機制;通過增加合作內容、模式和方法的方式,融入現有國際法律秩序;以中華傳統文化為基礎,搭建符合東方文明的合作框架;抓住歷史機遇,以包容禮讓的心態,以推介事實經驗為切入點,首先進入某些方面的全球治理主導地位。


全國政協委員、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張海文:

加強涉外海洋法律人才隊伍建設

一、充分認識加強高素質涉外海洋法律“國家隊”人才隊伍建設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爭奪制度性權利和話語權是海洋領域鬥爭的最新形態。深海、極地、外空和網絡是新時期四大戰略新疆域。

二、需培養什麼樣的涉外海洋法律“國家隊”

我的體會是至少應具備以下方面基本素質:一是政治素質高,要擁有家國情懷;二是專業素養深厚,應受過系統性的專業學習;三是知識面廣,擁有豐富的跨領域跨學科知識;四是實戰應急能力強。

三、建議

基於急用先行與長遠發展相結合原則,以應急性解決“卡脖子”問題和儘快補齊短板為目標,建議如下:一是戰略規劃與年度性推進相結合;二是設立國家專項,有針對性解決“卡脖子”問題;三是完善“走出去”“引進來”相關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會長高燕:

加強涉外仲裁人才隊伍建設

我談一下對加強涉外仲裁人才隊伍建設的認識:

一、涉外仲裁人才隊伍與市場需求不匹配。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生產要素進一步在世界範圍流動,國際商事爭端逐年增多,國際仲裁市場需求日益趨漲。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已形成約5萬人的仲裁從業隊伍,但與龐大的市場需求相比,依然面臨“雙缺”狀態:既缺少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強的專業人才,又缺乏擁有紮實外語功底、過硬法律背景和專業知識的複合型人才。國際仲裁領域一錘定音式人才更加匱乏。人才匱乏是案件流失境外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打造國際商事仲裁目的地,加強仲裁人才隊伍建設刻不容緩。

二、仲裁人才隊伍建設受三大因素制約。近年來,我國仲裁事業獲得了較快發展,但與其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要求相比,人才隊伍建設仍受培養渠道不繫統、體制機制不健全、法治環境不完善等因素制約。

三、繼續深化改革,破解人才匱乏難題。短期來看急事先辦,商務部、貿促會等部門繼續向投資爭端解決國際中心、國際商會仲裁院等機構輸送人才;依託貿仲委等國際化程度高的仲裁機構開展高端培訓;良性引導企業選擇中國機構和專家;由商務部、貿促會等實務部門與高校聯合打造頂級智庫;加強國際法一級學科建設,開設仲裁、國際貿易等交叉課程,通過供給側改革培養人才。中期來看夯實隊伍,按照中央頂層設計,發揮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新平臺作用;加快建立知識產權專門仲裁機構;抓好貿仲委、海仲委等領頭羊,打造國際品牌;發揮貿促會駐外代表處非外交身份優勢,加大人員交流力度,以國際化平臺歷練隊伍。長期來看久久為功,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高度出發,加強統籌規劃,可由依法治國辦牽頭抓總,繼續推動仲裁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推動仲裁法修改等法律法規配套工作;加大市場開放力度,在自貿區引入境外仲裁機構;進一步加大司法支持力度,破解執行難題,以完善的仲裁製度環境吸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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