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姻不足兩年“反目成仇”探祕長江健康近10億元併購“爆雷”背後

本報記者 趙學毅 曹衛新

上市公司併購“爆雷”事件層出不窮,為併購雙方乃至二級市場帶來不少困惑。在宣佈將對併購不滿2年的二級子公司計提6.64億元商譽減值準備後,4月6日晚間,長江健康又宣稱“想看子公司賬本看不了”,聯姻不到2年的公司如今“反目成仇”。4月8日晚間,深交所發函問詢,要求長江健康說明子公司失控影響及採取措施。從股價上看,長江健康繼4月7日上漲4.28%後,4月8日掉頭下跌4.33%,4月9日再度下跌0.48%。

為還原事實,《證券日報》記者第一時間採訪了涉事雙方、業內人士及多名律師,這樁撲朔迷離的併購糾紛案經過抽絲剝繭逐漸露出真相。

長江健康子公司“失控”

4月6日晚,長江健康發佈公告稱,公司年報審計工作組於3月16日進駐公司二級子公司山東華信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製藥)開展2019年度審計相關工作,多次受華信製藥管理層馬俊華、劉瑞環阻撓,相關審計程序、審計工作無法正常推進,公司事實上已對華信製藥失去控制。

《證券日報》記者多方調查瞭解到,矛盾並非在此次審計工作期間才發生,併購雙方積怨已深。2019年11月份,華信製藥原實控人馬俊華以合同糾紛為由向北京仲裁委員會遞交了仲裁申請書,要求長江健康全資子公司長江潤髮張家港保稅區醫藥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醫藥投資)依據2018年7月14日簽署的《山東華信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約定,支付(2018年度應付)股份轉讓價款約1.1億元,返還華信製藥1004.63萬股股份(佔華信製藥全部股份的18.0867%),支付違約金、律師費、仲裁費等。

4月7日,長江健康董事會秘書盧斌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股權轉讓款沒有按照《股份轉讓協議》支付是有背景的。在2019年5月17日召開的華信製藥董事會上,公司方面與馬俊華、劉瑞華就結合行業特點加快貨款回收達成共識,明確在華信製藥在貨款回收達標後,長江醫藥投資再支付轉讓款項。作為業績對賭方和華信製藥日常運營負責人,馬俊華、劉瑞環均對此表示了認同。”

《證券日報》記者就此向華信製藥方求證,馬俊華方委託律師北京都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桑聖元向記者確認了董事會決議的存在。“董事會作為公司的內設機構,無權變更股東之間有關股權轉讓款支付的約定。即使作出相關決議時,對協議雙方股東均無效,否則涉嫌濫用大股東權利。”桑聖元表示。

雙方各執一詞,這起圍繞股權轉讓款支付問題而起的糾紛案變得愈加撲朔迷離。

股權轉讓款支付陷糾紛

為加快醫藥產業轉型步伐,2018年7月份,長江健康宣佈擬以9.3億元現金收購華信製藥60%股權,並出資6000萬元對其進行增資。2018年,華信製藥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淨利潤為1.06億元,如約完成了2018年度約定的業績承諾。

“華信有幾個不錯中藥品種,也有很多批文,按照公司整理戰略佈局是想把華信打造成中藥生產平臺。”採訪中,盧斌告訴記者對於華信製藥,公司是寄予厚望的。

蜜月期總是甜美的。可好景不長,併購後遺症開始顯現。

依據2018年7月14日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長江醫藥投資分階段有條件向馬俊華共計支付8.41億元款項。其中,目標公司完成2018年度業績承諾,自審計報告出具之日起30日內,長江醫藥投資需向馬俊華支付股份轉讓價款1.4億元。

結合馬俊華方面提供的多份材料及公司公告,《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自2019年5月份起至2020年3月份期間,雙方曾多次就股權轉讓款事項進行談判,分歧發生後儘管雙方一度和解,但最終矛盾逐步激化,愈演愈烈。

提及糾紛一事,桑聖元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根本原因,收購方在收購過程中重實體,輕程序,重業績,輕誠信。收購前期重視對賭協議的結果,在履行過程中缺少誠信。本案對賭期三年,第一年完成了對賭條件,但收購方拒絕支付轉讓價款,誠信缺失,為糾紛產生埋下隱患。”

隨著調查的深入,記者獲悉,除召開董事會追加確認應收賬款回收後再行支付股權轉讓款的前提條件外,長江醫藥投資與馬俊華於2019年8月29日還曾探討簽署一份《備忘錄》,約定1.4億元轉讓款分三次支付。第一筆3000萬元股權轉讓款已於2019年9月2日支付完成,剩餘兩筆款項並未繼續執行。

對於雙方探討簽署的《備忘錄》,江蘇泰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遠揚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備忘錄的效力要看雙方簽訂時的背景和具體內容。如果雙方當事人在主協議簽訂後,在履約過程中有意對已簽訂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修改,並簽署了備忘錄,則該備忘錄對雙方應具有法律約束力。”

不過記者多方瞭解到,雙方並未同時在這份《備忘錄》上簽字,法律效力存疑。

“股權轉讓是股東之間的事情,從法理上來說,董事會不能去改變股東之間股權轉讓協議的付款安排。但是通過董事會決議確定的事實是可以作為一個證據來使用的。”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份完善的收購協議會就收購前提條件變化問題設置價格調整機制。當其中的一項或者多項發生變化時,意味著收購方購買股權時的前提條件發生了變化,相應的估值也應該進行一個調整。不過具體要看公司在股權轉讓協議中有沒有設定這樣一個標準。”

矛盾激化審計“遇阻”

仲裁一事懸而未決,由於雙方矛盾激化,讓本該全力推進的年報審計工作“卡殼”了。

4月6日晚間長江健康一則《關於二級子公司華信製藥失控暨公司下一步措施的公告》揭示了雙方的交手火藥味十足。公告稱,公司年報工作組進駐華信製藥後,隨即著手安排相關審計工作,但馬俊華、劉瑞環組織人員強行阻止審計人員執行審計程序,二人利用其長期負責華信製藥經營管理的優勢,煽動相關人員無端圍堵圍攻審計工作人員,審計工作無法順利開展,甚至致使公司部分審計人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而在《證券日報》記者獲得的一份《關於駁斥長江潤髮公司不實公告的聲明》中,馬俊華駁斥了上市公司的公告,“2020年3月16日10時許,長江潤髮執行董事黃忠和與長江潤髮執行總裁兼華信製藥集團董事長陸一峰、長江潤髮財務總監張義率社會閒雜人員20餘人,無視疫情防控規定,到財務部門公開打砸搶,佔據財務室,險釀成惡性事件。”

公告及聲明中均顯示當地政府曾多次出面協調,但涉事雙方最終並未達成一致。

“在當地政府出面協調過程中,公司為保證年報審計能夠正常推進,多次做出讓步,包括可以先行支付股權轉讓款,但對方還是不同意”。電話中,盧斌告訴記者,公司向華信製藥派駐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各一名,雖然審計程序、審計工作無法正常推進,大致的財務數據還是瞭解的,預期2019年華信製藥承諾將不達標。

“2019年還沒有審計結果,是否達標尚不能確認。但對方粗暴干涉經營,惡意停止支付業務款項數個月之久,給經營造成一定的影響,預測結果不太理想。”桑聖元表示。

記者注意到,依據業績承諾,2018年至2020年,華信製藥實現的淨利潤(該淨利潤指的是華信製藥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定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應不低於1億元、1.4億元和1.96億元。如果華信製藥完成2019年度業績承諾,長江醫藥投資需向馬俊華支付股份轉讓價款1.4億元。如未實現業績承諾的業績,作為受讓方,長江醫藥投資有權從當年應向馬俊華支付的股份轉讓價款中予以扣減相應的業績差額。

審計工作無法正常推進,長江健康對華信製藥失控一事披露後,當即遭到了監管問詢。

4月8日晚間,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發函問詢,公司是否擬將對華信製藥調出合併報表範圍,同時說明公司前期定期報告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是否需要更正。上述兩項均需會計師發表明確意見。除此以外,還要求長江健康說明子公司失控對公司的具體影響,並說明針對該事項已經採取和擬採取的具體措施。

“股東之間的糾紛問題,不應當影響到正常的審計工作。”採訪中,多位法律人士表示,兩者是不同的法律關係,子公司管理層既是股東又是管理層,作為公司經營管理人員需要履行勤勉義務,不能無故阻礙年報審計工作。“公司股東享有對公司事務的知情權,有權查閱公司賬簿及相應會計憑證,這些是股東基本權利。”王智斌告訴記者。

“如果最終子公司無法完成審計工作,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可能會存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風險。”有業內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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