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入職7月懷孕被離職,女子起訴公司獲勝但惹爭議

12月3日,吉林長春。市民陳女士稱,自己2018年3月入職某公司,7月發現自己懷孕後,公司一直催促其離職。陳女士上訴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並勝訴。12月3日,懷孕7個半月的陳女士回到崗位發現,公司安排她在工地上班。

3月入職7月懷孕被離職,女子起訴公司獲勝但惹爭議

這樣只會讓公司在招聘未婚未孕或已婚未孕的女性時更加謹慎。

3月入職7月懷孕被離職,女子起訴公司獲勝但惹爭議

女性在找工作時不及男性被招聘的可能性高已經是默認的事實,儘管我們在呼籲給女性更大的平等,我們呼籲招聘公司尊重和注重女性的工作能力,但事實上,大部分的工作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可以做到,但招聘一個女性的工作者顯然要耗費更大的成本、承擔更大的風險。女性在這個社會里,要生育、要工作、要照顧家庭,因為生活的重壓太大,所以更多的女性選擇不生育。

3月入職7月懷孕被離職,女子起訴公司獲勝但惹爭議

三月入職七月懷孕,顯然更大可能是計劃好的,我們對於生育如此謹慎,在確定懷孕前會進行一系列的調理身體、備孕,生存環境已經如此艱難,如果再缺少了真誠,那麼只會讓公司在招聘的時候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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