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签字律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13016 债券简称:小康转债

转股代码:191016 转股简称:小康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集团”或“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原签字律师为杨小蕾律师、王宁律师。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变更签字人员的说明》,因本项目原签字律师杨小蕾律师自金杜离职,金杜现另指派龚牧龙律师担任本项目签字律师,由龚牧龙律师、王宁律师继续负责本项目的后续工作。

本次交易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48号文核准,目前公司与交易各方、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办理股份发行等相关工作。本次签字律师的变更不会对金杜已制作、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项目后续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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