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3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4.17%股份的股东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临时提案《关于补充选举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为:提名朱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朱永红先生的简历详见补充后的股东大会材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3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索菲特酒店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2、议案14-17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详见2019年12月28日、2020年3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可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3、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特别提示事项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当地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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