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门应该是互相制衡

公检法本应该是互相制衡的作用。但是许多时候,公检法因为长期合作,导致成为熟人关系,制衡的作用严重弱化。甚至有时候三方为了完成任务,主动顺畅合作,而非制衡。公安局提供侦查信息,检察院没有坚决质疑问难,法庭上辩护律师与检方严重不平等,律师的很多辩护词不能被重视和采纳,甚至于上诉也经常被“维持原判”。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因为权力的失衡而崩溃。结果造成许多冤假错案。如果不是当事人在狱中多年坚持不懈的申诉,依靠体制自我平反昭雪的难度太大了。

如何让公检法互相质疑问难的制衡体制真正发挥作用,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值得关注和反思

司法部门应该是互相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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