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滿意的公務員”,被通報“弄虛作假,騙取榮譽”

4月22日,據威海市紀委監委網站通報,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橋頭鎮原黨委書記劉志偉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經查,劉志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銷燬、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弄虛作假,騙取榮譽;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消費卡,違規公款購買消費卡,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違反群眾紀律,漠視群眾利益;違反工作紀律,搞形式主義,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評價,劉志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三觀”扭曲,心無戒懼,貪慾膨脹,濫權妄為,甘於被“圍獵”,大肆斂財,生活放縱,其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員領導幹部形象,破壞了“親清”政商關係,汙染了轄區政治生態,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劉志偉違紀違法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威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志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威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記者任注意到,上述通報中稱,劉志偉“弄虛作假,騙取榮譽”。

去年11月初,劉志偉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威海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記者注意到,就在劉志偉被查4個月前,他剛剛被評為山東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還作為典型代表進行宣講。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被通报“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劉志偉資料圖

報道稱,劉志偉參加工作近30年,在鎮、街道工作了24年,先後在經濟技術開發區5個鎮街任過職,基本經歷過鎮街班子中的所有職務。

去年6月30日,劉志偉獲得了山東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當日下午,他到省政府辦公廳進行宣講。

宣講會上,他自稱“多年紮根基層”,帶領傳統的貧困鎮橋頭鎮成長為“吸睛力”強大的特色文旅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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