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周社會的兩個根本方向比較,周滅商就是必然的結果

周朝(公元前1066年?—公元前256年秦滅西周—249年秦滅東周,周王朝滅亡—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統一全國),至東周滅亡計817年。周分兩個階段,前期為西周,後期為東周,即春秋戰國。周朝是中國歷史上時間最長,動盪最為劇烈,思想最為開放,對後世影響最為深遠的一個朝代,其中產生的諸子百家,各種學說流派在中國歷史上的歷朝歷代都無可比擬,其儒家、道家、兵家、法家等各派學說直到今天還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影響力。

從商周社會的兩個根本方向比較,周滅商就是必然的結果


周朝的建立和滅商從根本上說,是贏在制度的優勢與清廉的優勢上的。

首先,從制度優勢看,周國率先實行了封建制度。這與商堅持的奴隸制形成鮮明的對照

商朝即是奴隸制社會的頂峰階段也是奴隸制崩潰的階段,奴隸主擁有全部財產包括奴隸,在商朝,這種奴隸叫萬民,人數最多,盤庚也叫他們為畜民,意即與畜生一樣的人。其所有制就是全部財富統歸奴隸主所有,奴隸一無所得,一無所有。

而其西部小國周,則開始實行了徹稅法,即《大雅·公劉篇》說“徹田為糧”,按田徵收糧食,徹法按什一收稅,繳稅後的剩餘歸農民所有。其所有制就是財富大部分歸貴族所有,農民有少量的結餘。這與商的制度有天壤之別。

從商周社會的兩個根本方向比較,周滅商就是必然的結果


最底層的最多數的人手裡有沒有一部分財富,決定了當時不同的社會制度,同時也產生了不同的結果。這就是最底層的最多數的人有一部分財富的社會制度其社會生產力大幅提高,社會財富迅速增加,國家吸引力增長。

《召誥》說“夫知保抱攜持厥婦子,以哀籲天,徂厥亡,出執。”殷民帶著妻兒想逃出國境,被紂禁止,商及其他小國的庶民和失意貴族在逃向周國。

最初的封建制度下的百姓的自由度也遠遠高於商國。例如《大雅·靈臺篇》說文王要築高臺,庶民像兒子替父親做事那樣踴躍,很快就築成了,“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經始勿亟,庶民子來”,這很不象是奴隸替奴隸主服役的景象。封建制度在進步時期,卻可以有這種景象。《召南·行露》“雖速我訟,亦不汝從”、《野有死麕》“有女懷春,吉士誘之”等篇,說民間婚姻事,並無奴隸主指配婚姻的形跡。《豳風·東山篇》敘述周公東征三年,兵士們歸來的情形。詩中第二章描寫兵士們想念他們荒涼冷落的小農村,說“不可畏也,伊可懷也”。第三章描寫兵士想念妻子,知道妻子也在想念他。第四章描寫兵士歸家新婚的歡樂。對這個荒村留戀不捨的人,應該是附著在土地上的農奴或農民,要說成奴隸是很難的。

從商周社會的兩個根本方向比較,周滅商就是必然的結果


其次, 商周政權的在清廉方面的比較

民心所向。自古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商紂王自稱授命於天,在《尚書》·“西伯戡黎“中有紂王說”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自認為他的王位是上天授予的,他可以盡情揮霍,可以倒行逆施,暴虐百姓。而從《尚書·君奭》中周公說:“天不可信,我道惟寧王德延,天不庸釋於文王受命。”天命是不可相信的,我們只有繼承發揚文王的仁德傳統,上天才不會捨棄文王的大命了。

武王伐紂時作“牧誓”,歷數紂王罪狀,說:“商紂王聽信婦人妲已之言,拋棄了對祖先祭祀,拋棄了先王后裔,昏庸無道,殘暴不仁,不起用同宗長輩或弟兄,反而對逃亡的罪人崇敬提拔,信任使用,任職卿大夫之類的官,他們殘暴地對待百姓,在商的國都任意違法作亂。

從商周社會的兩個根本方向比較,周滅商就是必然的結果


《尚書·微子》中,紂王的兄長微子擔憂地說,“難道我們殷商沒有辦法治理國家了嗎?我們的祖先成湯成就千古霸業,但是今天,我們的國王沉緬於酒色,嚴重敗壞了祖先的美德,大大小小的人無不盜竊犯法作亂,上下官員無人遵守法度。罪犯不加逮捕懲罰,百姓起來成為我們的仇敵。“微子已經對自己的國家絕望了。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畫面:商紂王與王后妲已或與一群阿諛讒佞之臣整日沉緬於酒色之中,不理朝政。而這群大臣背地裡卻在京城做著違法亂紀,殘害百姓的事,而且這幫官員都是曾經有罪之人,或來路不正之人,可以說蛇鼠一窩,混跡宮庭。已經不是民之官,而是民之賊了!

在今天來說,就是整個商的官僚政權已經腐敗透頂,爛透了,徹底的失去了民心,人民自然會反對他,推翻他。

再看與紂王同時期的周國,卻是勃勃生機。周國上層率先垂範。《尚書·無逸篇》載周公訓戒成王說,文王勤儉,穿著普通人的衣服,到田地上勞作,藉以知道農夫的辛苦“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文王親自種田,與“不知稼穡之艱難”的商王,恰好成鮮明的對照。

所以,至周文王晚年,已經取得了當時所謂天下的三分之二,滅商的條件成熟了,也是必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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