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招考文職人員統一考試醫學類崗位考試大綱分解


一、考試目的

主要測査應試者適應招考崗位應當具備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相關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靈活運用能力,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二、專業設置和測查範圍

醫學類專業科目設置臨床醫學、中醫學、藥學、中藥學、護理學、醫學影像技術和醫學檢驗技術共7個專業。測査範圍包括醫學類基礎綜合和醫學類專業知識兩部分。

醫學類基礎綜合部分:應聘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考試的公共內容,主要包括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診斷學、感染病學、醫學倫理學和衛生法規等。

醫學類專業知識部分:應聘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考試的專業內容統稱。各專業分別為:① 臨床醫學包括呼吸內科、心血管內科、消化內科、腎臟內科、血液內科、內分泌與代謝、神經內科、普通外科、骨科、胸心外科、神經外科、泌尿外科、婦產科和兒科;②中醫學包括中醫內科、中醫外科、中醫婦產科和中醫兒科;③藥學包括藥理學、藥物分析、藥劑學和藥物化學;④中藥學包括中藥藥理學、中藥鑑定學、中藥藥劑學和中藥化學;⑥護理學包括基礎護理學、內科護理 學和外科護理學;⑥醫學影像技術包括超聲技術、放射技術和核醫學技術;⑦醫學檢驗技術包括臨床檢査基礎、臨床檢驗標準和臨床檢驗方法。

各專業知識點採用表格形式,對測査內容按照“瞭解、熟悉、掌握”三個層次要求,結構採 取“單元一細目一要點”分列。

三、考試方式和時限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四、試卷分值和試題類型

試卷滿分為100分。試題類型為客觀性試題。

五、考試內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醫學類基礎綜合。

【評價目標】主要測査應試者在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診斷學、感染病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等學科方向,對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和應用情況,對新內容、新方法和新進展的掌握程度,評價其是否具備符合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理論水平、職業道德和衛生法規知識,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二部分、醫學類專業知識

(1)臨床醫學

【評價目標】

主要測査應試者對呼吸內科、心血管內科、消化內科、腎臟內科、血液內科、內分泌與代謝、神經內科、普通外科、骨科、胸心外科、神經外科、泌尿外科、婦產科和兒科中常見病、多發病、急危病的發病機制、診斷依據、治療原則的掌握應用情況,對新內容、新方法、新進展的掌握程度,評價其是否具備符合臨床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理論水平、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開展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反映應試者基本專業素質。

(2)中醫學

【評價目標】

主要測査應試者對中醫內科、中醫外科、中醫婦科、中醫兒科理論體系和特點的掌握情況,對常見病證的中醫診斷原則和方法、中醫常用治療技術和方法、中藥藥性和方劑配伍的應用情況,對現代醫學的新技術、新方法、新進展的掌握程度,評價其是否具備符合中醫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理論水平、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開展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反映應試者基本專業素質。

(3)藥學

【評價目標】

主要測査應試者對藥理學、藥物分析、藥劑學、藥物化學基本理論和基礎內容的掌捏情況,包括對臨床常見病和戰創傷救治常用藥物的藥動學特點、構效關係、藥理作用和不良反應掌握程度,對藥物劑型及其配伍和合理應用原則,常見劑型的設計與生產原理掌握程度:對藥品質量監控原則和常用方法,以及常見化合物的合成、化學性質、鑑定等的掌握程度:對近三年來藥學相關的新內容、新方法、新進展的掌握程度,評價其是否具備符合藥學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理論水平、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開展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反映應試者的基本專業素質。

(4)中藥學

【評價目標】

主要測査應試者對中藥藥理學、中藥鑑定學、中藥藥劑學、中藥化學基本理論和基礎內容的掌握情況:對中藥的表述與分類,常見中藥的配伍與合理應用,常用藥材及其飲片的來源、鑑定和質置評價,常見中藥劑型的設計、生產原理與質量檢査,常見中藥的藥性及功效,常用藥材中有效成分的提取、分離、鑑定等內容的掌握程度;對近三年來中藥學相關的新內容、新方法、新進展的掌握程度:評價其是否具備符合中藥學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理論水平、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開展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以反映應試者基本專業素質。

(5)護理學

【評價目標】

主要測査應試者對基礎護理學、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的理論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對內外科各系統常見病、多發病和危重病的病因、臨床表現、治療原則、護理問題、護理措施、輔助檢査等方面的掌握和應用情況;針對疾病運用護理程序進行護理評估、計劃、實施以及健康教育等的掌握程度,對新技術、新方法、新進展的掌握程度;評價其是否具備符合護理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理論水平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反映應試者基本專業素質。

(6)醫學影像技術

【評價目標】

主要測査應試者對超聲技術、放射技術、核醫學技術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對人體各主要系統、組織、器官的診斷、檢査方法、檢査技術的分析、鑑別、療效和預後評估,對新內容、新方法、新進展的掌握程度,評價其是否具備符合醫學影像技術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理論水平、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開展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反映應試者基本專業素質。

(七)醫學檢驗技術

【評價目標】

主要測査應試者對醫學檢驗技術基礎理論、技術方法和檢驗標準(含本專業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實驗室管理)的掌握情況,對臨床基礎檢驗、生化檢驗、免疫檢驗、微生物檢驗、臨床血液學檢驗等臨床檢驗指標、檢驗方法的掌握應用程度,對新內容、新方法、新進展的掌握程度,評價其是否具備符合醫學檢驗技術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理論水平、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開展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反映應試者基本專業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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