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城鄉實地調解成功一起林地界限糾紛

近日,茶城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兩小時內成功調解一起不同村民小組之間的林地界限糾紛,避免了糾紛當事人因不能及時處理而發生衝突事件。

茶城鄉屯留村黎甲與黎乙屬於同一自然屯不同村民小組村民,兩人的林地相鄰,且均持有林權證。十天前黎乙挖地,而黎甲認為黎乙挖過了界,已經佔用了自己的林地,黎乙堅稱沒有越界,雙方因林地界限發生爭執。

黎甲為此到茶城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反映。茶城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該糾紛後,指派司法所、林業站工作人員次日上午到糾紛現場勘查。根據實地勘查,結合雙方林權證,林業站工作人員已經清楚了雙方林地的界限,並耐心向雙方解釋林地界限情況。

黎乙得知自己挖地越界後表示懷疑,因為這與他一直以來理解的林地界限有偏差,雖然雙方爭執的範圍不多,也就3分左右,但一時間還是不能接受,他提出要按照林權證上的面積來丈量的要求。

司法所工作人員告知雙方,林地面積與林地圖都是確認界限的辦法,但由於是5000:1的比例,面積和圖都是有誤差的。林業站根據圖指出的界限,也是基本的界限,無論是誰都無法保證不偏差一兩米。雙方是同村人,理應互諒互讓,將林地界限劃清,避免事後爭端。

在司法所和林業站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下,兩人終於同意林地界限的劃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