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的由来

汉朝初年,著名政治家陆贾和陈平通过朝廷明令规定:各村镇每旬逢三、六、九或一、四、七,或二、五、八,为集市进行交易日期,集市上设有公证人叫价评议。这样,就形成了原始农村贸易市场。后来,人们把上集市称为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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