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插門33年養大女方四個兒子後遭嫌棄,老人:吃了幾塊雞脖挨頓打

三歲、四歲、五歲、六歲他含辛茹苦把娃撫養長大,他把孩子養大蓋好房子,成家立業。倒插門進去,為何如今卻要被掃地出門,小兒子為何對他拳腳相加?三十三年的倒插門婚姻,還能否繼續?

習大爺今年73歲,以倒插門女婿的身份住在妻子家,一直生活到現在。他來的時候家裡已經有四個小孩了,他來了之後又生了兩個女兒。按習大爺的說法,三歲一個、四歲一個、五歲一個、六歲一個,他來到這個家三十三年了,把孩子都撫養長大了,也蓋了房子給成家立業了,可他們現在要攆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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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去年還把他打得住進了醫院,也沒有人去醫院看過他,就連老伴也沒有去醫院看過他。就因為在去年八月十五的時候,家裡有八隻雞,他吃了四塊雞肉,還是沒皮的雞脖子,就被打了,老伴把所有的雞肉都送給兒子家吃了。他就抱怨一句,就捱了小兒子的打,打倒後還踹了三腳。

兒子打他,老伴都沒有來幫他。老伴這幾年就是想把他攆走,家裡的人對他都不好。主要是家裡的老房子要拆遷了,老伴就是要他淨身出戶,然後獨佔房產。老伴也主動提出要離婚了,甚至習大爺每個月400元的養老收入,老伴也不想給他了。他現在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如果這錢都要被老伴拿去,就連基本生活所需都買不了了。那事情真的如習大爺所說嗎?

為此我們只能去習大爺家求證,在習大爺的家裡,見到習大爺老伴後,老伴直言,肯定是說他受氣了,可誰家沒有個兒女,“兒女來家裡吃點飯,他就說把東西偷走了”,可現在誰家還缺吃的?他這不是激化矛盾嗎?難道是習大爺心眼小嗎?“不是,他就是矯情”,小兒子這樣回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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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小兒子說,繼父在家裡嫌棄母親這不好那不好的,還說母親把家裡的東西偷拿給他們了,誰家又稀罕那點東西了。母親給他做了雞,鍋裡燉的雞皮掉了,他就說是隻給他啃骨頭。這不是矯情嗎?就因為那幾塊雞肉,把我母親拉住頭髮打,他看見了我過來拉架,我用力要扒開他的手,現在就說是打他了。難道習大爺這些年都是這樣嗎?

老伴說道,之前不是這樣的,就是這兩年這樣。不管幹什麼,都是說她偷東西,都是一家人,哪來的偷呢?小兒子說道,這些年,母親見不到繼父一分錢,繼父防母親就跟防賊一樣。老伴也說,結婚這三十三年,她從來不知道習大爺能掙多少錢,也沒見過習大爺的錢。習大爺現在還挑撥她和兒女們的關係。他們都不知道習大爺這是要幹嗎?

小兒子直言,“他從來沒把我們這個家當一個家”,他要不能和母親好好過,那就各過各的。不能說他們不念他的養育之恩,母親年齡都那麼大了,他還要動手打,還要經常這麼矯情,這是要幹什麼,如果能好好過,誰又能不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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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兒子看來,既然當初繼父來到這個家,就有義務養育他們,在小的時候,繼父就對他不好,從來不用正眼看他,貪睡一點,進屋裡又是打又是踢的,他那不是嚴就是壞,從沒把他們當作一家人看待。這時母親為習大爺講話了,說習大爺對每個孩子都一樣,對他自己的兩個女兒也是那樣。

可她這樣的說法,小兒子卻不認同。律師勸解,這個繼父的角色不好當,只要是大的原則性問題沒有,這些小問題,就要學會寬容,不必計較了。而繼子的角色也不好當,做不好了人家也要講出來。所以大家要相互理解。聽完律師的話,小兒子表示,“只要繼父對母親好,別的我都不管”,就算是親生父親,對母親就像防賊一樣防著母親,他也不願意。

習大爺的老伴說,他們還有一個女兒有精神病,是和他們住一起的,平時習大爺也不給她錢,就是家裡吃的用的東西,都是習大爺自己去買,就連家裡用的一瓶醬油,習大爺都不放心讓她去買。這個習慣隨著年齡的增長,越來越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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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釋,可能就是因為習大爺沒有兒子,人們常說養兒防老,習大爺對他晚年的生活沒有安全感,才會把錢看得那麼重。小兒子打斷律師的話,“他考慮的也對,就在他這種亂找事的情況下,晚年我真不管他”。這邊固執的習大爺還在計較他三四歲養大的孩子,現在對他的各種不好。

老伴也抱怨,這些年他在外做生意,沒見過他三四百塊錢。而且他來的時候,最大的孩子已經十六歲了,只有最小的兒子,也已經四歲了。習大爺也不必覺得自己功勞有多大。家裡的房子只蓋了兩間小房子。家裡的傢俱這麼多年也沒任何添置。唯一的新傢俱冰箱和空調,都是兒子和女兒裝的。

大家也勸習大爺,不要覺得把孩子撫養長大就居功自傲,這些都是你應盡的義務,孩子們也都會記在心裡的。如果有什麼事,你都要拿出來說一遍,這個大家都很反感。而且不必把錢看得那麼重,夫妻之間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兒子以後會養你們老的。在大家的勸說下,習大爺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答應以後不會這麼折騰了,也會給老伴適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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