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石家莊市鹿泉交警大隊銅冶中隊民警在轄區內大寨北路臨時設立檢查點,嚴查酒駕、醉駕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20時49分,一輛車牌號為冀A1***Q的小型轎車緩緩駛入檢查點,民警隨即示意該車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
駕駛人搖下車窗後,民警發現後座還有躺著一名嬰兒,當民警要求駕駛人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時,駕駛人以各種理由拒不接受檢測。
“我剛吃了一個蛋黃派,等一下再檢測。”
“我還得照顧八個月大的孩子呢。”
“我抱著孩子下車著涼了怎麼辦,你們負責嗎?”
……
民警多次教育無果後,準備對該女子進行抽血檢測。眼見無法逃避處罰,女子才承認自己酒駕的事實。經檢測,駕駛人溫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隨後,民警對駕駛人溫某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溫某將面臨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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