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長安城外,一群閒人正在圍著"官示榜"議論紛紛,人群中不時傳來一兩聲驚歎。剛剛在長安城打探完消息的我,站在人群中,望著官示榜上的幾張通緝令,伸手將帽沿壓到最低,默默的退出了人群。

您猜得沒錯,我就是官府通緝令上的"盜賊",眼下我的畫像就赫然貼在城門口。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一、我的情況

我並不是生來就是盜賊。雖然我沒有什麼文化,家境也很普通,但我也知道當盜賊是玷汙祖宗的事情,要不是沒辦法,誰願意走這條路啊!

我是河北邢臺人,這裡在春秋時期屬於趙國,趙國的武靈王就是在我的家鄉大朝五日,發佈胡服騎射的國策,在全國開始了影響深遠的"胡服騎射"。當時趙國與北方少數民族長期作戰,民風尚武,少數民族那種彪悍之氣漸漸帶入到我們燕趙大地。

我們燕趙大地,也是中國"俠"文化的發源地。俠是一種行為,也是一種理想,一種飽含著夢幻與榮光的意志,無論於理是合是悖,無論於法是反是違,俠永遠固執著心中不變的追求。而這追求,是在呼天不靈時的替天行道,是在叫地不應時的代地執法,有所不為,有所必為,在執法不公正時,在合情不合理時,俠者驀然回首、橫空出世,代行著公平執法、救難救急的使命。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俠"文化經過魏晉至隋這數百年亂世的發展,到我們大唐時再次迎來一個高峰。我的家鄉就湧現過"車中女子"、潘戾、皇甫將軍等俠客,他們劫富濟貧,揚善懲惡,使得很多鄉里子弟以他們為偶像,以成為"俠盜"為榮。我也深受這種思想的影響,所以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加入了盜賊的行列。

二、我為什麼要當盜賊

我大唐在歷史上佔有最為輝煌燦爛的一頁。我朝定鼎之初,頒佈《唐律令》,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調法,在均田制的基 礎上建立了完善的稅收制度,賦役比較輕,人口不斷增長,政府倉稟庫藏充實,社會和諧融樂。

我朝太宗皇帝用"去奢省費,輕徭薄賦,選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餘"的方略治國,提倡重農務本,務使"家給人足",採取了一系列"勸課農桑"、"不奪農時"、"撫民以靜"發展社會經濟的政策,極大地提高了社會生產力,使得國家繁榮富強,我們老百姓的日子也蒸蒸日上。尤其是在當今明皇登基之初,賦稅均平,採輕徭省賦,放寬庸調的完稅期限,注重興修水利,發展農業,使得"

四方豐稔,百姓殷富",國力空前強盛,創造了"開元盛世"的鼎盛局面。我朝詩人杜甫有"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之詩,說的就是這一黃金時期。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我們普通的均田農戶,是唐王朝賦稅徭役的主要承擔者,所謂"國計軍防,並仰丁口"。但自永徽以來,均田制日趨廢壞,王公貴族們強佔良田之風越演越烈,許多均田農戶失去了他們的土地,開始破產,成為破產流亡的"逃戶"。中書舍人韋嗣立曾向皇帝上疏說:"

今天下戶 口 ,亡逃過半 ,租調既減, 國用不足 ",均田農戶經濟的破產流亡及其僱農化 、佃農化已相當嚴重 ,威脅到了國家財政收入和社會穩定,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

我朝均田農戶作為均田制下的個體小生產農戶,授田普遍不足。連位於關中平原的三輔之地,也是"萌庶孔殷,丁壯受田,罕能充足。所以水旱之歲,家室未豐",更不要提我們這些飽受戰火的燕趙百姓了。這種情況在我朝初年,吏治清明的情況下,還並不突出;然自天寶以來,政治腐敗和吏治貪殘越來越嚴重,均田農戶只得被腐敗黑手宰割 ,"剝奪既 深, 人不勘命, 百姓失業 ,因即逃亡 "。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高宗以後,我朝開疆拓土,邊事增多,賦役更加繁重。最為嚴重的是天寶十四年,安祿山造反,戰火連結,我大唐"東至鄭汴,達于徐方;北自覃、懷,經於相土,人煙斷絕 ,千里蕭條 "。我們邢臺原來有四萬餘戶, 賊來之後燒殺搶掠,活命者不滿四千,更是無力負擔賦稅,不得不成為逃亡的流民。正如我朝監察御史韓琬說的那樣:"流離之人 ,顧不得已也。然以軍機屢興 ,賦斂重數,上下逼促,因為流民"。

成為流民的鄉親,要麼潛藏山澤,逃入深山大澤地區 ,到王朝控制力較弱的地區從事艱辛的墾荒生產;要麼成為社會上層貴富集團田莊的僱農或佃農,任由他們剝削壓迫。其中的青壯年也有不少和我一樣,逃亡山林,成為"盜賊",進行武裝反抗。就目前來說,東都洛陽至淮、泗,"多有盜賊 "。這裡面的大部分人原來都是良民,只是生活所迫,"無所控訴,只得相聚為盜"。

三、長安地區的治安管理

我所在的盜夥,活躍在長安附近地區。這裡原是全國經濟最發達的地方,聚集了無數達官貴人、官僚地主。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長安城裡主管治安的最高長官原為雍州牧,後改為京兆尹。緝捕盜賊是京兆尹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所以他們鎮壓我們的手段也極為嚴厲。

自神龍年間起,京兆尹府便規定在府界內捕捉到的強盜,只要查獲的贓物達到絹三匹的標準,便可以處以極刑。如果不滿三匹,可按情節處以杖刑或者徒刑。重要的是,從天寶五年起,這種判決就不需要上報朝廷,也不需要皇帝的批覆。因為玄宗皇帝認為京兆尹

"京邑浩穰,庶務煩劇,若一罪一刑,動須覆奏,不惟懼於留獄,實亦煩於聖覽"。而且三輔之地,肅清盜賊尤其重要,所以給了京兆尹極大的自主權。

長安城除了京兆尹府外,還有禁衛軍系統也負責抓捕我們。宿衛京師的禁衛軍是左、右金吾衛,有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掌宮中及京師晝夜巡警之法"。相對於京兆尹,金吾衛的權力更大。他們只要證據確鑿,便可當街處死盜賊,連審問都免了。前些年京中有惡少橫行,不把京兆尹盧立徇放在眼裡,被金吾衛大將軍杜中立抓了個現行。杜將軍二話不說,"立錘死",嚇得再也無人敢在長安橫行。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金吾衛是皇帝的近宿,也是皇帝的親信,非皇帝信任者不足以擔任金吾將軍一職。所以杜中立才有底氣不經審理,當街處死犯法之人,想借此震懾我們這種人。

長安城中除了上述的兩個衙門之外,還有巡街使衙門,分察六街徼巡。抓捕盜賊也是他們的工作職責之一,而且後來漸漸取代了金吾衛的維護長安穩定的工作,使金吾衛能專心負責保衛皇帝。安史之亂後,街使的治安管理權力又漸漸移交給了神策軍,神策軍有自己的監獄,專門關押盜賊和不法人員,只要落入神策軍手中,必然會受盡拷打,有錢人還能用錢贖命,沒錢的絕對的九死一生。

長安之外的各個地方州縣,由刺史主管全面治安,法曹和司法參軍負責具體的緝捕盜賊工作;縣裡則由縣令和縣尉主管治安。由於法曹和司法參軍的工作性質很重要,他們的任免權在中央政府,地方長官無權對他們自行闢除。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我有個夥伴長期在京城邊的萬年縣為盜,有一次失手被萬年縣令李令質抓住了。我這個夥伴的姐姐是個妓女,認識駙馬韋氛,便求駙馬爺搭救弟弟。但李令質根本不買駙馬的面子,而且在皇帝面前還告了駙馬一狀,說"臣不懼勢,但申陛下法,死無所恨",還是處死了我的夥伴,將其首級懸掛在長安鬧市,嚇得我們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去長安做案。

四、唐朝對盜賊的處罰規定

我朝有一部《唐律疏議》,其中有七篇《賊盜律》,就是針對我們所設。上面規定:"諸強盜,不得財徒二年,一尺徒三年,二匹加一等;十匹及傷人者,絞;殺人者,斬。其持杖者,雖不得財,流三千里;五匹,絞;傷人者,斬"。

我朝對強盜的處罰比偷盜者要重得多。對強盜的處罰依據盜取財物的價值定罪,價值越高,處罰越重。上述《賊盜律》便詳細列舉了盜取不同物品的量刑標準。如果手拿兇器進行盜搶,那性質就比較惡劣,處罰最為嚴厲。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對於我們這種團伙的盜賊,政府認為人多多,危害大,甚至威脅到他們的統治,所以處罰尤重。只要是達到五人以上,持械盜搶者,就比照謀逆罪進行處罰,所有被捕者都會被斬首,家裡的財產也要沒收,父親和兒子也要流三千里,妻子女兒沒官入樂籍,可以說是"一人犯罪,全家遭殃"。

雖然太宗時期法律比較寬鬆,一年處決的犯人不超過百人;但到了我們天寶年間,社會動盪,矛盾尖銳,統治者認為"禁嚴則盜賊屏息,閭里皆安。政緩則攘竊盜行,平人受弊",所以用嚴刑峻法來對待我們,動不動就是殺頭絞首。

就在前不久,魏州有一夥盜賊被當地的刺史抓獲。這夥人中有幾個武藝高強,能引弓二百四十斤,刺史愛惜人才,想把他們招入軍營效力,但司法參軍劉頗堅決反對。劉頗說"將有愛憎而法不一,雖韓、彭不能為理",意思是這些人就算有韓信和彭越(二人都是西漢名將)的本領,也不能法外施恩,不顧法律的嚴肅性,因此這幾位兄弟還是被殺掉了,真的非常可惜。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五、唐朝的止盜措施

官府也知道,光靠殺是殺不絕盜賊的,還得要疏和堵。為了不讓我們到處流竄,政府制定了嚴格的戶籍制度,將戶籍分成團貌、手實、計賬和戶籍四個程序,詳細登記每戶人數和人員的年齡、相貌,嚴格管控百姓遷移,加強對百姓的人身控制。

大唐律法規定,民眾的遷徙,只能從人多地少的地區遷往人少地多的地區,從役輕的地區遷往役重的地區,從無軍府的地區遷往有軍府的地區,從邊遠地區遷往內地,絕不允許逆向遷徙。

前些年,玄宗皇帝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大規模的括戶工作,檢括出了數十萬流動人口。政府對這些人大多數遣送回原籍,少部分就地落籍。但這個行動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老百姓的生計問題,所以檢括之後不久,流民又漸漸蟻聚,戶口流散現象又變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為了控制人口流散,我朝還通過給外出的百姓發放"過所憑證",在重要的關隘和路口進行檢查,想控制民眾的流動。城市中還設置了夜禁制度,天黑便關閉城門,早上再打開,也是想防範和限制我們的活動。

對於盜賊中的大團夥,政府不惜運用軍隊進行圍剿。像我經常活動的長安附近地區,金吾衛也會時常出動,對我們進行抓捕和圍剿。但天不滅曹,由於金吾衛每次出去,都要京兆府向其支付費用,不給錢就上京兆府衙門鬧事,所以雙方經常鬧矛盾;加上金吾衛也不願意將我們全部剿光,這樣以後就沒有財源了,大家心照不宣之下,也給我們留下了一定的生存空間。

其實我們不怕官軍圍剿,因為我們目標小,靈活性強,官軍來我們就轉移,加上官軍內部不團結,所以圍剿對我們的影響不是很大。對我們隊伍影響最大的東西您猜是什麼?是佛教!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佛教東傳後,與本土文化相結合,至我朝已大盛,在百姓中信徒眾多。就是我們盜賊裡面,信佛的人也佔了很大比例。朝廷多次說過:"釋教懲惡勸善,以齊死生,美利天下",特別是社會秩序混亂的亂世,佛教在感化民眾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佛教中的因果報應和生死輪迴的思想,讓不少我的同行們發生了轉變,讓他們接受了現實,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去"修來生"。這一點我是很反對的,但是佛教真的改變了許多盜賊的人生,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六、我的未來在哪裡

未來何去何從,我也很迷惘。我做盜賊也是生活所迫,並不是天生的壞人。我也想棄暗投明,棄惡從善,做一個良民。但是我位於家鄉的田地已被那些節度使和官老爺所佔,我如果回鄉,何以為生?

在我生活的這個時代,民有八苦: 官吏苛刻,一苦也; 私債徵奪,二苦也; 賦稅繁多,三苦也;所由乞斂,四苦也;替逃人差科,五苦也;冤不得伸,六苦也; 凍無衣,飢無食,七苦也;病不得醫, 死不得葬,八苦也。暴政、重稅、苛捐加速了社會貧富懸殊,分配不公;社會缺乏公平與正義,激化了社會矛盾。


一個唐代“盜賊”的迷茫:失去土地的均田農戶,該何去何從?

雖然政府號召我們回原籍做個安分守己的良民,但是王公、富豪之家等對土地"恣行吞併, 莫懼章程 "的惡性侵奪,勳親貴戚、豪強巨紳更是目無王法綱紀,橫行不法,大施聚斂,公開掠奪貧民的田地資產,致使均田制下的小農大批大批失去土地,造成了大批像我這樣的均田農戶經濟破產,也使得政府挽救均田農戶經濟政策措施最終難以成功。

親愛的讀者朋友,你們說,我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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