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最容易忽視的8個問題!

1.報到要及時退役士兵回鄉後,應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報到,如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到超過30天(一般是30天),則視為放棄相關安置待遇。報到時需攜帶身份證、退伍證、戶口本、行政介紹信。


2.辦理黨組織關係轉接和落戶手續待退役士兵檔案郵寄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後,退役士兵需辦理黨組織關係轉接和落戶手續。

3.記得參加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在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填寫培訓意向表或參加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登記表,瞭解培訓相關政策,並且根據要求到指定的職業培訓機構或者學校進行報名。一般需攜帶身份證、退伍證及個人照片(4張一寸免冠照片),填寫登記表。根據承訓院校規定的開班時間,準時報到。通常各地會設有很多不同的專業,退役軍人可自由選擇。

4.領取自主就業地方經濟補助金需到指定銀行辦理銀行卡。發放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等根據實際制定標準。發放時間通常在退役一年內發放,具體情況可諮詢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5.進行信息採集到戶籍所在地的退役軍人服務站進行“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採集信息,需帶上身份證、退伍證、立功受獎證書等,然後等待懸掛光榮牌。

6.辦理養老、醫療保險關係轉接攜帶部隊財務部門提供的關於保險轉接的一套資料、退伍證、身份證到所在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應窗口辦理。

7.進行預備役登記根據相關規定,退出現役被確定轉服軍官(士兵)預備役的退役軍人,到地方接收安置單位報到或者居住地以後的30(40)天內,應當到安置地縣級人民武裝部辦理預備役軍官(士兵)登記,履行其預備役軍官(士兵)的職責和義務。對轉服士兵預備役的義務兵和士官,通常上等兵授予預備役下士軍銜,下士退役授予預備役中士軍銜。

8.轉接撫卹關係已評殘的退役士兵,在離隊前一定要拿到證件及病檔資料,並在離隊後單位聯繫時,讓其從部隊檔案部門寄發至地方退役軍人事務接收部門,被評定殘疾等級退役士兵,退役60日內向安置地的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轉接撫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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