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汪司法所:成功調處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4月13日,滕州市司法局張汪司法所成功調處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化干戈為玉帛。

2019年11月,張汪鎮某村村民李某在清理村內環境死角時,與村民因樹木問題發生爭吵,隨後發生肢體衝突,李某在爭吵過程中不慎將該村民推倒在地,造成人身損害,但雙方就後續的一次性人身損害賠償金等費用金額產生糾紛,申請人民調解。

張汪司法所:成功調處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調解現場當事人一方的情緒一直非常激動,言辭也異常激烈,幾經勸解也無法平心靜氣的坐下來調解。張汪司法所彭翔所長通過“背靠背”的調解對雙方講法析理,使雙方心情得到平靜,願意配合調解。最終,當事人雙方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至此,這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在司法所的努力下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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