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阻止孩子早戀?給父母的3點建議。


該不該,阻止孩子早戀?給父母的3點建議。

早戀其實並非一個專業名詞,而是某些長輩或教育工作者的主觀定義。國際上一般把早於16歲的“戀愛”稱為“早戀”,不少人極力反對這類感情的存在。


早戀,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和生理發育的基礎上,從心理活動轉到實踐行為中去的。


孩子進入青春期以後,心中有了愛慕的對象,主動地去靠近,順利的話進而頻繁互動,相互傾心,就有可能導致“早戀”的發生。


該不該,阻止孩子早戀?給父母的3點建議。

記得高二時老師曾經和我們調侃:“很後悔沒有機會早戀。”全班人都笑了。


晚自習的時候,老師就被叫去校長室訓話了——我們班的一個男生和高一學妹kiss goodbye時被教導主任看到了。


兩個小時後,老師回到教室,一本正經地和我們說:“早戀會影響我們學習,當下你們好好學習,戀愛就等考上大學再談吧。”


關於早戀,一些父母和教育者認為這是青少年的人權和自由。戀愛可以培養人際交往和學習的能力,滿足青少年接近異性的心理,環節學習的壓力,相對而言,青春期的戀愛還較為純潔,很少涉及性和利益。戀愛,也是青少年練習愛的介質。


反對者則認為,早戀會影響應試能力和考試成績。認為青春期的戀愛與過早發生性行為有關,影響身心健康。很多早戀者情緒容易波動,自控能力差,甚至會影響身體健康。


該不該,阻止孩子早戀?給父母的3點建議。


1、大方聊,不說教。和孩子聊天,留意孩子的思想動向,不說教;常與孩子的班主任老師、同學、同學父母等溝通,及時瞭解孩子的變化;避免當面批評“青春期早戀”話題,理性對待;父母適當分享爸爸媽媽的戀愛史,讓孩子打破對“早戀”的神秘感。


2、重安全,不禁止。鼓勵孩子多和不同層面、不同年齡、不同職業、不同性格的異性交往,避免在校不讓談戀愛,畢業忙著去相親的家長意志;(同性別指導)適當和孩子分享兩性健康常識,避免造成嚴重後果;不明確禁止孩子“早戀”,但需要教育孩子保護雙方安全,保證正常學習。


3、應昇華,不焦慮。美好的感情始於互相吸引,卻並不只是相互吸引。戀愛的背後是對另一個人的欣賞,把這種欣賞轉化為自我提升的動力和能力,才是健康的戀愛,兩個人才能走得更長遠。


歐爸說:“有所‘得’是低級快樂,有所‘求’是高級快樂。”


青春期是練習愛、渴望愛、追求愛的季節,這份愛慕或愛戀是單純又美好的。父母需要用成功的情感經驗和科學的陪伴支持給到孩子正確的引導,和孩子一起進行“愛的修煉”。


青春期的異性交往並非洪水猛獸,爸爸媽媽首先要做到嚴於律己,做好榜樣,愛好婚姻中的另一半!


同時引導孩子理性對待兩性關係,遵循異性交往的基本規則,則能避免很多問題的發生,和孩子一起愉快地度過他的花季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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