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幹部不能當“老好人”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雲南省紀委監委駐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紀檢監察組原組長趙開江嚴重違紀案件進行了通報。(鳳凰網 4月17日)

作為紀委組長,趙開江在2019年7月至8月帶隊赴5個市州開展脫貧攻堅危房改造、住房建設安全工作專項紀律檢查期間,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超標準公款接待,要求私營企業主安排宴請,違規飲酒且陪同人員眾多;以監督檢查之名帶隊到自己家鄉搞“衣錦還鄉”,嚴重損害紀檢監察干部形象;專項檢查“走馬觀花、蜻蜓點水”,不是親赴脫貧攻堅危房改造現場,而僅僅安排工作人員到相關部門看看資料、聽聽介紹,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重;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財物。其最終被中紀委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調研員,調離紀檢監察系統。


紀檢幹部不能當“老好人”


現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有大量的扶貧項目落地,有大量的扶貧資金注入,近年來查處曝光的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充分說明在扶貧領域監管上還存在薄弱環節。因此,要標本兼治,一方面通過嚴查減少扶貧領域腐敗存量,另一方面,通過完善體制機制遏制腐敗增量。我們每一個紀檢監察干部都應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講話,“加強督查問責,對不嚴不實、弄虛作假的嚴肅問責。要加強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對挪用乃至貪汙扶貧款項的行為必須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處分違紀幹部3400多人,說明紀檢監察部門不是淨土,紀檢監察干部也不是沒有敗類。解決“燈下黑”問題,唯有依靠嚴明的紀律。

要充分發揮紀檢的監督作用,讓他們要學會監督,取締怕得罪人,不敢監督,甘當老好人的思想。不能有初見成效,見好就收的想法。紀律監察機關及紀檢幹部擔負著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職責,自身建設更要過硬。作為紀檢監察干部,更是要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和使命,切實提高拒腐防變能力,方能塑造出紀檢機關幹部自身的公廉形象,贏得群眾實實在在的認可和支持,以堅定的決心和堅強的毅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深向縱發展,為全面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脫貧攻堅工作全面勝利完成做出應有貢獻。(蔣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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