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三项硬核措施扶持各类经营主体吸纳

  今年以来,泾川县深入贯彻林铎书记对就业扶贫工作重要批示和唐仁健省长全省就业扶贫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精神,努力克服疫情对务工群众收入影响,认真落实上级优惠政策,积极出台县级扶持措施,切实加大对县内各类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持力度,全力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务工。

  一是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按月支付工资的企业和经营户,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领域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给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

  二是对各类项目建设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务工的项目经营主体,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

  三是对各类按天付劳动报酬的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贫困劳动力取得报酬总额10%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到合作社、产业园区、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就便灵活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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