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在上個世紀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決定》,其中“流氓罪”的條文在制定時應用了“宜粗不宜細”的原則,以免立法疏漏造成打擊犯罪不力,由此“流氓罪”成為讓當年人談之色變的罪行。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圖為1980年代公判流氓犯現場。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判處罪犯農某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判處罪犯方某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罪犯押到會場當面示眾遊街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公開審判大會現場,這樣的露天公審模式在當時非常流行,後來逐漸被淘汰。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露天公審現場,人山人海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3名罪犯被宣判死刑後就押往刑場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即將走向生命盡頭的罪犯。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那個時期也不乏“女流氓”犯,牽手 親嘴在當時就會被冠以流氓罪的罪名。儘管當時冤案錯案很多,但是基於當時從重從快的社會環境下這種冤案錯案基本沒有得到平反。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在那個年代,尤其是1983年,流氓是被“嚴打”的對象。你摸一下女人,只要那個女人願意告你,都可以算是流氓罪把你槍斃掉。哎呀媽呀,幸好現在不嚴打了,並且“流氓罪”也重新做了修改,否則如今那麼多約P的,還不知道要殺多少人呢~


不多見的1983年嚴打公審現場

當時以流氓罪最為常見,嚴重的將要被判死刑。這是一位J奸罪罪犯,名牌畫X代表的就是公審之後押赴刑場等待他的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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