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访局恢复正常来访接待

黑龙江省信访局恢复正常来访接待


黑龙江省信访局恢复正常来访接待

自4月10日起,黑龙江省信访局正式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随着我省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等级的降低,群众的生产生活逐步得到恢复,为畅通信访渠道,按照我省防疫指挥部的总体工作要求,我局采取了远程视频的方式,对疾控知识疫情期间信访事项答复口径统一组织培训,同时重新调整了来访来电受理中心的接待方式、受理环节,对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配置了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制定了《疫情期间来访群众须知》等制度。




疫情期间群众来访须知

1.依法逐级理性走访,就近反映诉求。

2.多人反映相同诉求的,应推选5人以内代表。

3.来访人员间隔1.5米进行排队。

4.来访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接受体温检测、消毒、安检等相关工作流程,遵守信访秩序。

5.来访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待大厅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避免人员聚集和滞留。

6.正在办理期限内或已有复核意见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不再受理。

7.未按上述须知要求,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走访的,不予接待;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提倡采用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诉求。

信访电话:0451-96999

信件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68号 黑龙江省信访局(收) 邮编:150001

网上投诉网址:www.hljxf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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