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剑川县委 剑川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1号
关于对隐瞒国境外旅居史人员和非法入国境入剑人员设立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3号、15号通告精神,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隐瞒国境外旅居史人员和非法入国境入剑的人员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对近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且没有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从2020年4月2日起,国境外人员和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进入我县境内没有及时申报、没有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三)非法入国境进入剑川人员。
二、举报方式
对举报者举报的线索和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给予举报者200元的奖励,对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电话
金华镇受理电话:0872—4521327
甸南镇受理电话:0872—4786002
沙溪镇受理电话:0872—4721000
羊岑乡受理电话:0872—4771000
马登镇受理电话:0872—4761000
弥沙乡受理电话:0872—4751000
老君山镇受理电话:0872—4736000
象图乡受理电话:0872—4742000
县公安局受理电话:110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受理电话:0872—4521237
2020年4月2日
原标题:剑川发布11号通告:对隐瞒国境外旅居史人员和非法入国境入剑人员设立有奖举报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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