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是的,我想經過昨天,所有人都知道了鮑毓明這個人。

只是,這個總裁惡臭而又令人作嘔。

具體的內容,昨天已經寫過(《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多年,為何久久不處理?!》),這件事,我相信很多人已經知道了我不想再重複寫一遍了。

因為即使我刪減掉了那些細節內容,仍能從那剩下來的字字句句中體會到她有多麼的無助。

原本不想對這件事展開評論,但是昨夜凌晨,因為這事翻來覆去睡不著,然後起身寫下了這篇文章,可能沒什麼用,但都是我當下最想說的話。


01、最怕流氓有文化

昨天晚上九點多,我看到了鮑毓明的回應。

沒有道歉,沒有認罪,而是說受害人:“恩將仇報”。

但是,對於是否和她發生性關係,他沒有做回應。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避重就輕,很明顯,性關係可能是真的,但可能是準備往“自願”“反悔誣陷”上面帶。畢竟之前他就曾在所謂的保證書中寫:“給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

而在這背後,你知道我現在最怕的是什麼?

怕的是可能經過長久的審查,鮑毓明真的能被判定為“無罪”。

為什麼?因為他是最懂法律的人!!

看看他的履歷:

中興通訊獨立董事,傑瑞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自1996年起從事律師工作在中美法律與合規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先後在京津地區律師事務所任合夥人,駐美國紐約和加州工作近十年,曾任美國思科、美國新聞集團、香港南華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

他是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兼有紐約長島商學院講師、西南政法大學研究員、中國行為法學會教授等教研經歷。

而更可怕也更諷刺的是,他曾經還寫過一篇文章名為:《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

他在裡面寫道:

“我國刑法對“姦淫幼女罪”有專門定義,特指“行為人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無論幼女是否自願。但相關司法解釋又規定“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而從媒體的報道上來看,他確實是把受害人“養到”滿14歲後才與她發生關係,而後不斷的給她播放性視頻洗腦,她還是偶然從“醫生奶奶”那才知道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是什麼。並且之前警方確實因證據不足判定無罪。

很明顯,他將這個問題相關的法律法規研究的非常透徹,並且可能很謹慎的規避了被判定為犯罪的可能。

我真的很害怕最後,他做的天衣無縫,這場性侵,因為證據不足真的變成了“自願”,甚至小姑娘還會被扣上一個“敲詐勒索”之類的罪名。

而在這背後,有的時候真覺得有文化的人犯罪,才真的最可怕。

尤其是在自己的專業方向。

你看看之前:

復旦投毒案林森浩,用N-二甲基亞硝胺給自己舍友黃洋下毒,下毒後還親自為黃洋做B超檢查,還告訴黃洋沒有什麼事,甚至還經常去醫院看他。

湖北黃岡的王波,高三獲得全國中學生化學競賽二等獎,大學報送北京著名大學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畢業後返鄉還是地方政府引進的“創業人才”,創辦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研發新型抗癌藥物。

可他卻是一位參與特大製造、販賣、走私毒品犯罪團伙的核心人員。

我們總說:學歷和素質雖然是成正比的,但其實根本不完全是對等的關係。

道德常常能彌補智慧的缺陷,可聰明、知識,卻會給心懷不正的高學歷人渣遞刀!

因為他們有豐富的知識做基礎,有強大的思維邏輯去讓犯罪過程更嚴謹......

所以素質教育真的比文化教育更重要,越高學歷的人越該嚴格要求他們必須要有良好的品格!因為低素質的文化流氓,真的更可怕!!


02、大佬為什麼就不會性侵?

在鮑毓明這件事上,昨天從評論區裡我開始發現,一些受害人有罪論開始出現。

針對的是小女孩和她的媽媽。勒索、交易、汙衊等等對於受害人的指責,紛紛出現。

也看到有人說:“人家這麼厲害,犯得著去強姦一個小女孩嗎?況且給你吃好的用好的,你都說是強姦了,幹嘛還要接受這些啊?”

其實這個話題我之前聊過。

每當有行業精英、大佬被爆出性侵之類的事件後,總會有人把矛頭指向受害人:“一個巴掌拍不響,人家那麼有錢有勢,想要什麼樣的女人沒有,還需要性侵?”

說實話,每次看到這樣的話,感覺尤為的不適。

這句話中暗藏的是什麼?是對金錢權勢的崇拜,和對女性的貶低。

憑什麼,憑什麼對方有權有勢,女性就要合理化並且接受他的變態行為?

而在這背後,我曾剖析過這種心理,在我看來,大佬性侵,或許真的是和“征服欲”有關。

想想我們曾經看過的霸道總裁文,往往都有一個特性:

對於那些主動貼上來的女人都會很嫌棄、無感,而相反,那些不願意臣服於他的女人,反而更能吸引他們的注意,激起他的“征服欲”。

其實我覺得類比到現實也是一樣,從主動到被動,從成年到未成年,無非都是追求個刺激,一點一點,慾望越來越大越來越怪,也越來越變態。

其實從頭到尾,好像就是征服欲在作怪,而性或許只是一種征服方式而已。

另外,誰不知道性侵、強姦未成年是犯罪呢?但為什麼許多大佬還忍不住去做呢?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是不是也是另一種征服欲的體現?

一樣是犯罪,你們被抓了,但是他們有足夠的能力去掩蓋住自己的惡行,他們有一萬種方式把責任甩鍋。

他們可以用錢和強大的律師團隊來擺平你。

他們有一萬種方式封殺你。

他們還可以用錢用人脈去施加壓力,讓沒人敢幫你爆料,替你出頭......

一個默默無聞的小人物,怎麼去跟這些一手遮天的人鬥?

所以你當然看不到“性侵”的報道了,因為明明是性侵強姦,可一牽扯到有錢有地位有資源的人身上,大家就更願意相信陰謀論。

到最後性侵就會被硬掰成是女方“為了錢”“為了資源”“為了上位”“價格沒談攏”了。

我始終想不明白,在一些性侵事件中,女性明明就是受害者,可為什麼到最後就變成了是女性的錯?

女性就活該被性侵,活該淪為權利和財富的玩物嗎?

其實分什麼人的高下,等級,性侵就是性侵,和貧富無關,和品德有關。


03、太多人,好像真的難以共情

在這次案件的媒體報道中,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樣,感受到了小女孩一步步走向絕望。

歷經多年,小女孩第一次報警,但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以受害人被強姦沒有犯罪事實為由被撤銷案件。

案件被撤銷之後,她曾多次嘗試輕生未遂,她還曾跑去派出所門口鬧,民警就叫她去找鮑毓明來。

她一個人跑去找鮑毓明,結果,在他的家裡,又打了起來。

兩人又被帶到了派出所。在警方要求之下,鮑毓明給她寫了一份保證書,內有一句話:“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她絕望了,從派出所出來後不久,跳進了大海。

後來,她和媽媽又找了律師,2019年10月9日,在檢察院的監督之下,案子第二次立案。但好久好久好久好久,也沒啥動靜。

小女孩在南京再次報案,南京警方和煙臺警方對話,電話中對方說:

“別老是強暴強暴的。”

“我這個態度有什麼問題?”

“有的案子是沒法結的,事實查不清,沒法結。”

其實我能理解,或許之前真的是鮑毓明做的太天衣無縫,小女孩提供的證據也無法直接的治罪,警方確實也很難。

但是,我很難想象,受害人在這個過程中是什麼樣的心情。

明明是控告性侵,卻讓受害人自己去找性侵犯來。

明明她是為了逃,卻叫來性侵犯寫了一封“她是我未來的妻子”的保證書,將他們再次綁到了一起。

她能不絕望嗎?還敢再相信嗎?

但凡有點共情能力,也做不出這樣事,說不出那些話吧?

而在這背後,其實綜合太多性侵事件來看,人們對於和性相關的事件,共情能力太弱了。

就像這次某媒體報道中,性愛細節被寫的清清楚楚,鮑毓明卻被用一個鮑某明草草代替。

相比較女性被侵害而言,更能讓眾人關注的好像是女性的失貞。

而這其實在每一次與性侵相關的事件發生後,都一樣發生。

之前,在博士的n號房被查後,有很多人,是在求資源、求視頻,遺憾自己沒早知道這個網站。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甚至還有人站出來為N號房抱不平:

而且,相比較處罰N號房參與者,難道不是該處罰那些女性嗎?我明明交了錢現在卻看不到直播間了,這是在詐騙吧?26萬觀看者才是受害者吧!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歌手鄭俊英為首的偷拍分享事件發生。

群裡的人(明星),絲毫不覺得這有什麼錯,反而看的興趣盎然,甚至還催著他多拍一點。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紀錄片《印度的女兒》裡,一個女孩在晚上八點多,和男朋友一起上了一輛公交車,準備去看電影。

結果在那輛公交車上,她被車上六名男乘客用鐵棒毆打併輪姦,腹部、腸子、生殖器受鐵棒攻擊均遭嚴重創傷,後被拋棄於荒地,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但強姦她的罪犯們、辯護律師,只覺得:這都是女生的錯。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之前ME TOO運動裡,蔣方舟站出來指責章文性騷擾,結果另一位大佬直指蔣方舟:章文摸你,事後騷擾你還不都是因為你不拒絕嗎?事後在網絡上毀人清譽,這個女人太邪惡了!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你看,其實在哪個國家都是一樣。

時代無論如何發展,女人,似乎也無法真正的和男性真正的平等。

好人很多,但也還是有很多猥瑣男把女人當成是一盤可以肆意挑揀的菜,毫無一點尊重。

昨天深夜,有一個話題衝上熱搜,名叫:姐姐來了。

看的真讓人想哭。章子怡、韓紅、范冰冰、謝娜、姚晨、馬伊琍、海清等等女藝人紛紛轉了相關的微博,為小女孩發聲。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其實對於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來說,與她們無關的社會事件,她們完全可以沉默,但她們選擇了發聲。

我想這或許是因為她們身為女性,能對女性遭受的苦難,多一點“共情力”。

林奕含在小說裡寫過: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了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自己都覺得是自己的錯。

或許只有女性,才更能體會這句話背後真正的意思。

是啊,或許共情真的很難,多的是一邊說著可憐一邊看細節內容看的興奮的人。

但我想,無論男女,當大家都能多一有共情力時,或許這個世界才會變得溫柔一些。


副總裁“養父”性侵養女案背後,最值得深思的三點


寫到最後,心情很奇怪。

真的想對那個小女孩說:“你真的很勇敢。”

因為對於一個女孩來說,能勇敢的面對二次傷害,把一切一切都說出來,就真的很難了。

她很勇敢,那些me too行動中站出來的所有女生也都是一樣。

希望,這個案子能快一點被處理。

希望,在未來,當那些女孩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維權時,能少一些二次傷害。

希望所有人都能多一些共情力。

你對受害者的一句惡言,就是對這個群體所有受害者的二次傷害。當一個個犯罪者因為受害人的“不敢”而逃脫懲罰,那麼他只會僥倖的再次傷害別的人。

我們要讓她們敢說,讓她們只要敢說就能得到幫助。

希望所有人都能明白:

只要沒被同意,那就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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