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性侵“養女”,老師性侵學生,你還敢把女兒單獨交給別人嗎

隨著韓國的N號房事件漸漸淡出視野,國內的鮑毓明因為“養女”李星星的舉報,被提上了話題。

又是和未成年有關的性侵事件。

細究整件事的始末,發現李星星的親生母親,竟然是促成事情發生的一方。

李星星的母親與鮑毓明通過網友介紹認識,出於對對方名校畢業、律師、上市公司高管等身份的認可,她同意將女兒送養到鮑毓明所在的北京。

李星星第一次被欺負以後,通過上網諮詢她才知道自己被強暴了。

在之後的三年裡,李星星被鮑毓明監禁、性侵、威脅、毆打。

她如同生活在地獄,母親卻毫不知情。

高管性侵“養女”,老師性侵學生,你還敢把女兒單獨交給別人嗎

鮑毓明

再來看看17年爆出的林奕含事件。

林奕含自殺之前出版了一本書,名字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房思琪被住在樓下的補習老師性侵多年。

第一次這樣做的時候,她才13歲。

“老師說愛我的方式是將XX塞進13歲的我嘴裡,老師說我是全世界最好的禮物,卻殘忍撕裂地折磨我的身體。”


更可怕的是,在這本書的扉頁,大大地寫著,由真實事件改編

作者林奕含的親身經歷。

高管性侵“養女”,老師性侵學生,你還敢把女兒單獨交給別人嗎

林奕含的母親擁有著典型的亞洲思維。

含蓄、矜持、對女兒的性教育唯恐避之不及

她放心地把未成年女兒交給異性補習老師。

卻沒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老師身份的光環只是他禽獸慾望的遮羞布

無獨有偶。

內地王先生花重金16萬請回來的家庭老師,對他17歲的女兒猥褻、性侵長達1年。

鄒某是一所重點中學的老師,王先生一家從未懷疑過他的人品。

當鄒某在家中為女兒補習時,王太太有時還會離開家,任由女兒和一位中年異性獨處。

父母的信任,給了充滿邪惡思想的鄒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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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像鮑毓明這樣的人很遙遠,後來發現他們只不過擅長把自己隱藏在人群中。

在林奕含事件後,臺灣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林美薰說:

過去“權勢性侵”很難被社會了解,加害者利用自己年齡、職位、輩分等身份之便,利用哄騙、恐嚇、虛假愛意以及自己的優勢地位進行性侵,被害者處於弱勢,不懂反抗或無法抗衡。

如今性侵未成年的事件頻繁爆出,自然有互聯網成熟發展的原因。

因為互聯網的便利,任何不軌事件都能通過網絡迅速地讓眾人知曉。

但是不難發現,他們可以是任何一種光鮮亮麗、讓人充滿信任感的職業從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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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我們的女兒,保護我們的下一代,我們可以做些什麼呢?

  1. 從兒童階段,就對孩子進行性教育。性教育不論多早開始都不會早,因為心懷不軌的人不會因為孩子小就放過他們。
  2. 提防任何可能讓孩子受到侵害的人,父親要自覺的與女兒保持一定的距離。父親作為女孩成長過程中接觸最多的成年異性,與孩子的交往方式影響著她對其他成年異性的看法。
  3. 保持與孩子溝通,不要過多責罰。特別是孩子遭遇不好事情的時候,要明白孩子是絕對的受害者。不要因為成年人的虛榮,毀掉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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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並非所有的受害者都是女孩,也有些人將目標鎖定在男孩身上。

就像電影《蝴蝶效應》中男主角一樣,媽媽的朋友也把他當做猥褻對象。

所以,避免將孩子單獨交給外人,可能才是最好的辦法。

最後我想說的是,林奕含事件中的加害人沒有被抓捕,因為證據不足。

鮑毓明事件的結局也充滿了很多未知。

我們不能總把希望寄託於他人,不能等著事情發生了再想著怎樣彌補。

此類事件因為孩子的年幼,擁有著很多的不確定性。

做好預防工作,勝過千萬次事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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