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性侵“養女”?輿論為何“一邊倒”


鮑毓明性侵“養女”?輿論為何“一邊倒”

4月9日,一則關於“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多年”的相關消息引發廣泛關注,爆料人稱其自2015年以來,遭“養父”鮑毓明連續性侵三年。該報道的微信公眾號文章評論區、相關微博的轉發評論中,出現了輿論一邊倒的景象:公眾痛罵當事人鮑毓明,對性侵未成年的情節憤怒不已,隨後更是有大量娛樂圈明星發聲,“姐姐來了”“哥哥來了”等微博相關話題在熱搜榜高居不下。

4月12日,《財新週刊》發表特稿,以對當事人鮑毓明的採訪報道,揭開該事件的另一種可能性,即二人為戀人關係。在對該報道的評論中,輿情再次達到了一個新的憤怒高度,廣大讀者斥責該報道是鮑毓明的“洗白稿”。

女性受害者處於弱勢地位,涉及公共議題而輿論一邊倒的類似事件中,有沒有出現過反轉?有。演員約翰尼·德普2016年被前妻艾梅伯·希爾德指控家暴,輿論譁然,直到今年真相大白,大家才發現,家暴的施害者與受害者角色互換了,原本可恨的德普才是真正被汙衊被家暴的受害者。在該事件中,公眾的同情心被利用與消耗,這也提醒我們,脫離了事實地想象和推論、先入為主的判斷是不靠譜的。

其實,在《南風窗》相關報道的網友留言中,也存在這種理性而冷靜的聲音,有讀者認為,“報道不能忽視任何一方的聲音”“希望不要預設立場,不要輿論審判”等等。

但是,縱觀輿論場,為什麼很多人沒有表現出討論該事件另一種可能性的意願?這恐怕是因為,“未成年女性受害者”是一個極度弱勢的群體,當事雙方年齡經濟地位過分懸殊,而偏幫弱者是人類的本性;再則,“未成年遭遇性侵”事件並不少見,公眾情緒像一桶“炸藥”,而鮑毓明事件恰好成為了“導火索”。

關注鮑毓明事件,恐怕不宜預設立場,不能被情緒左右。等一等真相,靜待專業司法部門的調查,把法律的交給法律,或許是更為可取的姿態。當然,每個人也都有表達的自由,但多一些理性和審慎,以確證的事實為依據展開討論和批評,恐怕是一條不能逾越的“紅線”。(黃冬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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