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法官徐有功,冒死忠谏武则天,女皇死后追赠“越州都督”官衔

在我国古代唐朝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位非常有名的法官大人,他的名字叫做徐有功。那个时候虽然有很多的能人,其中也不乏一些和他一样,甚至比他还要杰出的人物,但是能够在司法领域独树一帜的人,只有他一个人而已。而且纵观千年,能够做到这种地步被历史记住的人,也仅有他一个人罢了。由此可见,他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

唐代法官徐有功,冒死忠谏武则天,女皇死后追赠“越州都督”官衔

徐有功是唐代有名的官员。早年,徐有功举明经后,出任蒲州司法参军。在任期间,徐有功制定了一系列公正严明的法规和惠民政策,百姓们都安居乐业,徐有功的政绩自然也十分突出。

武则天正式称帝后,经常发布大赦来邀买人心。可是她又担心大赦过于频繁,有引发犯罪的可能,因此在长寿二年(693年)发布大赦时,她特意下一个敕令,规定:凡是因公罪(工作差错导致的罪过)要判流刑以上者,或者是普通犯罪应处徒刑以上者,或者是原犯死罪因朝廷颁布大赦而免除的,都必须在大赦后的一百天内自首,如果不自首的,犯罪行为被发现后,仍然按照法律处罚。

唐代法官徐有功,冒死忠谏武则天,女皇死后追赠“越州都督”官衔

徐有功接到这道旨意,毅然上奏劝谏。他写道:

《周易》说:“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论语》也说:“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今陛下播非常之恩,宽殊死之罪,已经发觉的犯罪,全部赦除之,这正是开启他们的改过之心,开通他们的自新之路。

那怎么可以容纳在赦前未发觉的犯罪,在赦后必须命令他们自首?臣请求陛下将臣之所见,交付群官集议,分析利害情况,提出完整的方案上奏。这样才能使法制宽简,民无怨言。

唐代法官徐有功,冒死忠谏武则天,女皇死后追赠“越州都督”官衔

武则天接到徐有功的建议后,觉得面子下不来,在朝会时公开宣布:“前代帝王可以开创新的道理,那么自我作古有何不可?徐有功上奏根本就没有必要!”

她想不到的是,徐有功居然出班向前,高声上奏说:“陛下圣断!陛下既然称‘自我作古’,臣即不敢再说。可是臣请求的是交付群臣集议,不知道陛下是否准许?”


武则天一时语塞,想了想说:“那就令在京城的五品以上官员讨论后报告。”当时的大臣们都赞叹徐有功这一冒死忠谏。

在武则天死后,很多被他平反的家族后代纷纷向朝廷请求追赠徐有功,唐中宗时朝廷颁布命令,追赠徐有功“越州都督”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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