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審批挖松樹 一村民受處罰

不經審批挖松樹 一村民受處罰

隨著城市綠化對景觀樹木的需求不斷增加,就有不法分子盯上了這塊“肥肉”,肆意盜挖、濫挖樹木,謀取個人利益。近年來,庫倫旗森林公安局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打擊伸向綠色的“黑手”。

3月13日,庫倫旗森林公安局扣河子派出所接到報案,稱有人在扣河子鎮某村聯繫購買個人林地的松樹,隨時可能實施採挖。當時,辦案民警均在距該村50公里外辦案,不能及時趕到新發案現場,為及時制止非法採挖行為,避免造成森林資源的破壞,民警果斷決定,先通知該村護林員到現場查看情況。沒一會兒,民警接到護林員打來的電話,得知“有幾個人剛開始採挖松樹,已經予以制止”。待處置好手頭的案件後,民警火速趕往事發現場。

到達現場後,民警看到,林地內有3棵被採挖並打包的松樹,另有多棵松樹旁的表土被刨開,但未對樹木造成損毀。

經查明,受外地一樹木販子委託,扣河子鎮某村村民曲某聯繫當地人收購松樹,曲某從中收取提成。幾天前,在未向林業主管部門申請採挖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曲某找到樹木權屬人,商定挑選購買了20棵松樹。可他萬萬沒想到,剛剛動手採挖不久,就有人前來制止。

當日,在民警的監督下,曲某將採挖的3棵松樹進行了復植,因處置及時得當,最大程度上減少了對樹木的損害。3月25日,警方依法對違法嫌疑人曲某處以行政罰款1800元,並補種樹木15棵的行政處罰。(記者 李晶 通訊員 高亞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