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定于5月4日到6日召开

4月30日,孟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审议通过孟州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有关事宜以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雅伟、谢如峰、吴喜元、方怀忠出席会议。


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吴兴军同志为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新民同志为孟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免去党三军同志孟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王锡岭同志孟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经过举手表决,决定接受李振华同志辞去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郭小三等同志辞去孟州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经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吴兴军同志为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会议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决定,孟州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定于5月4日到6日召开,会期三天,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孟州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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