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經常有親朋好友、熟人同事
借用私家車的情況
好借好還固然是理想狀態
可萬一把車借給親友後
出了交通事故
該怎麼辦?
車主要不要承擔責任?
要承擔什麼責任?
借車前應該注意些什麼?
別急,這篇文章全說清楚了!
先來看一個案例
近日,鎮康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被告劉某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行人徐某相撞,造成徐某身體多處損傷。然而,作為駕駛人的劉某卻未取得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
經交警部門認定,劉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徐某不負事故責任。同時,這輛肇事車也不是劉某的,其實際所有人為張某。
對於這起糾紛案件,鎮康縣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受害人徐某約11萬元,劉某賠償相應的損失約24萬元,張某賠償相應損失約10萬元。
該案判決生效後,事情卻還沒有結束。這次,保險公司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劉某、張某返還其墊付的賠償金。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李某未取得駕駛資格,對於已經墊付的保險賠償金,保險公司依法取得追償權。
同時,張某作為車主,將車輛借給未取得駕駛證的劉某,其行為存在過錯,其對損害結果的發生負有一定的責任,故兩人承擔相應連帶清償責任。據此,法院依法判決由劉某、張某返還保險公司墊付的賠償金11萬元。
法官提醒
借車事小,責任事大。借車本無可厚非,但作為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應謹慎,否則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無證駕駛會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切勿抱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關於借車
這些知識您需要了解一下
借車出現交通事故
車主用不用承擔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哪些情況下
車輛所有人存在過錯?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車輛存在缺陷或故障還將車輛借出,且該故障或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車人飲酒、吸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影響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還將車輛借出的。
(3)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車人沒有駕駛證或者未取得相應車輛的駕駛資格,還將車輛借出的!
(4)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借車該注意什麼?
查車
檢查自己車輛的剎車、輪胎、燈光等影響駕駛安全的系統是否存在問題。
查證
檢查借車人是否有合法駕照,駕照準駕級別是否與被借車輛相符,注意:普通C1駕照是不能駕駛摩托車的!
查人
檢查借車人有沒有飲酒、吸毒,判斷借車人是否能夠駕駛。一種很容易發生問題的借車情況就是在酒桌上,一起喝酒稀裡糊塗的就把車借給了別人,對方酒駕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就要承擔連帶責任!
所以
借車之前一定要做到以上幾點
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
法規記心中,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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