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銀保監局開3張罰單:陽光財險、民生銀行合計被罰110萬元

近日,青海銀保監局開3張罰單,合計罰款110萬元。據柒財經旗下柒聞網瞭解,此次被罰的機構是陽光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保險”)以及民生銀行。

其中,民生銀行西寧分行被罰45萬元,1名相關責任人被罰5萬元;陽光財險西寧支中心被罰30萬元, 3名相責任人分別被罰10萬元。

具體來看,民生銀行西寧分行因存在貸後檢查流於形式,信貸資金迴流借款人並被挪用;貸後管理流於形式,消費信貸資金和信用卡資金違規流入國家禁止或限制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被青海銀保監局罰款45萬元。

青海銀保監局開3張罰單:陽光財險、民生銀行合計被罰110萬元

相關責任人王安明因對貸後檢查流於形式,信貸資金迴流借款人並被挪用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被罰款5萬元。

同一日被罰的陽光財險西寧支中心因存在給予客戶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青海銀保監局罰款30萬元。相關責任人高薇、李揚、莫文慶均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罰款10萬元。

青海銀保監局開3張罰單:陽光財險、民生銀行合計被罰11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來,陽光財險已收到多張監管罰單。

具體來看,1月7日,黑龍江銀保監局發佈的2張罰單顯示:陽光財險黑龍江省分公司以及陽光財險哈爾濱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險中介機構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和編制、提供虛假報表資料”,均被黑龍江銀保監局責令改正並分別處以罰款80萬元。

1月8日,陽光財險大連分公司因存在虛增發票金額的方式套取招待費,實際用於發放員工福利和對外贈送禮品的違法違規行為,相關責任人王皓被青島銀保監局處以警告並被罰款1萬元。

2月12日,陽光財險北京分公司通州營銷服務部因虛構保險中介業務被北京銀保監局給予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

3月31日,陽光財險青島分公司因存在虛列諮詢服務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被青島銀保監局處以罰款37萬元,並責令改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