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譙法院:“線上”開庭 “隔空”審結口罩詐騙案被告人詐騙55萬元獲刑十年二個月

用“無中生有”的口罩,玩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把戲,這種見利忘“疫”,妄想不勞而獲的詐騙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嚴懲。

南譙法院:“線上”開庭 “隔空”審結口罩詐騙案被告人詐騙55萬元獲刑十年二個月

4月14日上午,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雲端”方式連線看守所,對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陸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陸某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南譙法院:“線上”開庭 “隔空”審結口罩詐騙案被告人詐騙55萬元獲刑十年二個月

庭審現場

法院審理查明,28歲的陸某某長期沉迷於網絡賭博。2020年2月中旬,為籌集賭資,陸某某萌生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口罩緊缺可騙取錢財的想法。陸某某隨即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佈售賣口罩的信息,謊稱可以購買到N95口罩和醫用一次性口罩,並抓住客戶渴求口罩的心理,要求對方付款後才能發貨。微信好友汪某信以為真,與陸某某談好口罩價格後,立刻支付完全部貨款並與其簽訂供貨協議。而另一邊,陸某某卻將貨款揮霍一空更以種種理由遲遲拖延交付口罩。2月14日至2月20日期間,陸某某按照此種方式,騙取來自安徽、上海、山東等多個省份的5名被害人共計555900元,詐騙所得錢款均被被告人陸某某用於網絡賭博。庭審中,陸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認罪悔罪。

南譙法院:“線上”開庭 “隔空”審結口罩詐騙案被告人詐騙55萬元獲刑十年二個月

“雲端”庭審

南譙法院:“線上”開庭 “隔空”審結口罩詐騙案被告人詐騙55萬元獲刑十年二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陸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型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疫情防控物資的名義,利用電信網絡多次騙取他人財物555900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案發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大家:網上購物更應保持謹慎,注意甄別各類售賣信息的真實性,在網上購買醫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時,務必選擇正規購物網站,對匯款、轉賬、提供驗證碼等要求提高警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也應增強防範意識,一旦發現遭遇詐騙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防止造成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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