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調機制”促調解 借貸雙方俱歡顏

2020年4月14日上午,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利用“三調機制”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使因借款而情緒對抗的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三調機制”促調解 借貸雙方俱歡顏

2012年期間,陳某因資金週轉向好友張某三次借款共計14.5萬元,並出具了借條,約定月息1分。後經張某多次催要,陳某陸續清償3萬元,剩餘款項未清償。2020年3月張某遂將陳某訴至彬州市人民法院,請求陳某償還借款本金14.5萬元及從2014年2月14日起計算的利息,訴訟中被告向原告清償1萬元。

速裁中心受理該案後,根據“三調機制”(即案件審理過程中堅持開展庭前、庭中、庭後三個階段的調解工作),先行書記員開展庭前調解工作,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該案隨即安排開庭。庭審中,因欠款期限較長,導致利息數額較大,原、被告礙於相互的情面,都不願意率先說出讓步的話語,承辦法官陳寶珍見狀遂宣佈休庭。

庭審結束後,陳寶珍法官指導書記員繼續開展庭後調解,採用循序漸進引導、層層分析利害、節節滲透以和為貴的理念,最終被告同意於2020年6月30日前償還原告借款本息共計15.5萬元(不含已償還的4萬元)。

雙方在簽署調解協議後,均對速裁中心利用“三調機制”便民、利民、為民的做法表示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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