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間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

汾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間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

(第一期)

自2020年元月26日市政府決定實施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來,全局幹部職工積極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疫情防控階段性工作任務。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全局上下積極履行市場監督管理職能,以檢查和查處哄抬物價、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銷售和各類食品經營違法行為為重點,有效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市場秩序的穩定。對一些頂風作案的不法商販,我們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決予以從重從嚴處罰。

1、汾陽市成偉乾鍋小吃店

地址:勝利東街

銷售過期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 有關規定,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的規定從重罰款5000元。

2、汾陽市滿口香自助火鍋店

地址:東一環十區

銷售過期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 有關規定,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的規定從重罰款6000元。

3、汾陽市王婆大蝦火鍋店

地址:英雄南路

銷售無標籤預包裝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 有關規定,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的規定從重罰款8000元。

汾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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