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霍掉賣兒錢 平山夫婦又劫財殺人


揮霍掉賣兒錢 平山夫婦又劫財殺人

  ■嫌犯在蘋果園內的住處

張某出生在平山縣耿白雁村,自幼好吃懶做,常將家庭貧困遷怒於父母。在石家莊打工時,張某結識了平山縣會口村女青年高某,很快墜入愛河,雙雙出入網吧、商店和影院,形影不離,2008年農曆11月,二人同居。2009年農曆6月,高某產下一男嬰,兩個月後,二人將兒子賣掉,得了1.2萬元。有了這筆錢,二人就上網、吃喝和購買高檔服裝,不到一個月,錢就被全部揮霍。之後,他們的日子過得仍非常艱苦。因為平時他們對所有親朋好友,能借就借,能偷就偷,能騙就騙,所以親戚熟人見了他們就躲,更不要說借錢給他們了。為了生活,張某聯繫上了魏家院村的朋友曹某,並住在了後者的蘋果園,吃喝全由曹某資助。其間,張某與高某商量,總在蘋果園也不是辦法,多次想向曹某借錢,看曹某也不寬裕,實在沒法張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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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指認作案現場

張某翻來覆去睡不著,回想過去走過的路,與自己一起長大的同村人,有的已買了小汽車,有的蓋起了新房子,有的做起了買賣當起了老闆,而自己還是個窮光蛋,錢、錢……一個罪惡的計劃在腦海裡逐漸生成,搶劫殺人弄他一兩萬!可從哪兒下手呢?思來想去,他想起了魏家院村王某,王某家有寬敞的新房,又有麻將機,經濟條件不錯,肯定有錢,於是,他決定對王如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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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用的刀子

2009年11月25日夜裡,張某一個人身揣匕首,躡手躡腳溜出蘋果園,三步並作兩步來到王某的門市部,將王某當場殺死,在櫃檯內搜出200餘元錢後逃離現場。回到蘋果園後,張某將匕首扔掉,把作案用的手套燒燬,整理好衣物後,和高某兩人乘出租車迅速逃到石家莊躲藏。兩天後,200多元錢花光,張某隻好到原先打工的單位找工作,並最終相繼落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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