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去年全市943個調解組織調解矛盾糾紛1.4萬餘件

本報訊(記者 黃思敏)記者從市司法局獲悉,去年全市司法部門遵循“以自治消化矛盾、以法治定紛止爭、以德治春風化雨”的工作理念,發揮調解組織網絡“全覆蓋”的優勢,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全面築牢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去年全市943個調解組織共計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4701件,調解成功14646件,成功率達99%以上。

據介紹,去年全市司法部門全面規範和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健全調解組織網絡,完善人民調解員選任、聘任制度,不斷優化調解員隊伍知識結構。2019年,全市共建立人民調解組織943個,其中村(居)調委會701個,鄉(鎮、街道)調委會74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62個,醫療糾紛調委會8個,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委會9個,勞動爭議糾紛調委會14個,物業糾紛調委會5個,商會調委會4個,設立人民調解參與信訪問題化解工作室或調委會10個。全市有人民調解員11181人,其中村(居)調解員9538人,鄉(鎮、街道)調解員840人,企事業單位調解員231人。

在加大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力度方面,充分發揮調解組織網絡“全覆蓋”的優勢,調動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人民調解工作由以化解糾紛為主向以預防糾紛為主轉變。按照常規排查與專項排查相結合的原則,村(居)周排查、鄉(鎮、街道)月排查、縣(區)季度排查,發揮調解工作“例會制”,對及時登記並研判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認真進行梳理歸口,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2019年,全市人民調解組織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5194次,預防矛盾糾紛2837件,矛盾糾紛調解率達100%,履行14610件,涉及當事人34703名,協議涉及金額14659萬元。

通過開展矛盾糾紛化解行動,人民調解組織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促進了城鄉社區治理和諧發展,極大地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原標題:去年全市943個調解組織調解矛盾糾紛1.4萬餘件

審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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