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担当、不作为……山东这3名干部被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主动作为,聊城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阿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原副主任孙中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东阿县人社局在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录入《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中,片面理解上级政策,不积极主动研究工作办法,未及时录入系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孙中华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1月,东阿县纪委给予孙中华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张秋镇民政所原所长杨献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杨献军任职期间,未认真审核西沙村上报的救灾款申请材料,未发现救灾款名单不实问题,致使3名未受灾村民违规领取救灾款共计2.56万元。2019年11月,阳谷县纪委给予杨献军党内警告处分 。

冠县崇文街道民政助理兼残联理事长郭连杰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郭连杰未按工作要求对残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未及时取消2名已死亡残疾人的享受救助资格,违规发放补助资金共计0.34万元。2019年11月,冠县崇文街道党工委将上述问题与郭连杰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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