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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法扣留车辆处理的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交通管理过程中,共查扣83辆违法车辆(普通二轮摩托车56辆,正三轮摩托车3辆,小型汽车23辆,大型汽车1辆)。查扣的83辆违法车辆当事人至今未到我大队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
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驾驶证、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及车辆合法证明等手续到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我大队将依法处理。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
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3月30日
附:违法车辆信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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